那是他去新疆地质队后第一次回上海出差,整整十一年之后。他却没回家。要不是有一天在福州路劈面遇到爹爹,家里谁也不会知道他回上海来出差了。
喝下第一口咖啡,他整个人像皱而干的棉布入了水,微微飘荡着平展开来。他终于松开拘谨的后背,向后靠去,陷进吱吱轻叹的皮椅子里。不常喝咖啡的人的身体,对咖啡也会有像对烈性酒那样的反应,意识有些飘移。他的身体竟然经历过极度饥饿后,还能喝到上海的咖啡,这是连胃都不能相信的。身体的反应,与饿得将要晕厥前相似,即使坐着一动不动,也会突然大汗淋漓,心剧烈地跳动。在幽黯的壁灯光里,视野似乎收得窄了,也好像要晕厥前眼前出现的聚焦模糊。
他软绵绵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咖啡。是的,不是昏过去,而是回到了“从前”。
夏工之眺望那个人,他坐在一团暗色之中,恍惚不知所在。甚至这个人,他应该不知道自己是谁。他就是六十年代的自己。
母亲清了一下嗓子,从大衣内袋里摸出两个布包来,放在桌上摊开。一样,是爹爹从前戴在手上的金戒指。另一样,是一把小指长短的银勺子。
母亲将金戒指推向夏农之,说,“爹爹吩咐过,这个给你,我们结婚时,自家银楼师傅做的,刻了我们的名字。”
然后,她将那柄银勺子推向夏工之,“1952年退赔时,你爹爹拼死也要留下这把勺子给你。金条银币当年都退赔出去了,只有这把勺子,是爷爷早年发家时,家里铸的第一批老货。你小时候曾用它吃饭呢。”
夏农之将爹爹的戒指戴在中指上。可是戒指太大,在手指上晃荡,她知道,它就是那枚不祥的戒指。她取下它来,对妈妈说,等回美国后,找根项链来挂在颈上。可母亲马上捋下自己手上的戒指,让夏农之先戴上爹爹的戒指,再用母亲这枚稍小些的戒指挡在外面,使它不至于滑落。
夏工之伸手拿起那只勺子,应该是许久未用了,勺子面上黑黢黢的,却似乎留着些牙齿咬过的痕迹。这是自己小时候的齿痕吗?惊奇淡淡浮上他的心头。透过手指的缝隙,他看到包裹勺子的旧手帕上,有爹爹工整的钢笔字:米奇吾儿。仅仅这四个字,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