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学林黛玉吗?”母亲气冲冲地吼道。好像林黛玉是个什么可耻的角色,真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那么讨厌林黛玉,有时候我还想,若是不解放,她还不是像林黛玉一样是位千金小姐嘛。于是,我在心里顶嘴说:“林黛玉也没有什么不好。”但实际上我初读《红楼梦》时,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诗词,当然那些公子小姐在美丽的大观园里吟诗作赋的风雅场面,我也神往得不得了。还是毛主席他老人家发话说——《红楼梦》要读五遍以上,我阅读“红楼”,才得以从“地下”走向“公开”。
那天我看的是借来的《青春之歌》。
妈妈回来的时候,不仅锅里鸡汤一滴没有了,连炉子上的火也都熄灭了。
我知道大事不妙,赶紧扔了书,低头扫地。母亲看了一下封面——“林道静”,气更是不打一处来,我只能眼看着借来的《青春之歌》在母亲手里被撕成两半,又从屋里飞到屋外……
我在心里把母亲恨了个苦。那本《青春之歌》我拿什么去还人家呢?又怎么好意思告诉人家说书被母亲撕了,我宁可死,也不愿意在大人面前丢这个人。
书是跟父亲的一位同事借的。他家离我家不远,女儿曾经是我小学同学。问题还在于那位叔叔是一位斯文的人。他是广东人,爸爸他们叫他“老广”,一口普通话虽说不上标准,说话的声音却像清风拂过水面,看上去非常温文尔雅。他们家是“五朵金花”,这位爸爸不仅对自己的孩子有极大的耐心,见了我们也是笑容可掬。不过呢,我去他家串门,唯一的目的就是他家有几本书可看,在他家还看见过《旧约全书》,里面的诺亚方舟似乎是一艘希望之船,但也不是太明白。一家全是女孩,所以我去也没人在意,差不多像在自己家一样自在。自从发现《青春之歌》以后,我就老去那位叔叔家,每次去,就随便找个地方坐下看那本书。后来,“老广”发现了,就主动借给了我。
但是,现在书被撕了,从此,我不但再也不敢登人家的门,走路也尽量躲着“老广”。可有时还是迎面撞见了,就假装糊涂,心却怦怦直跳。书的主人可能最后真的忘记了,见了我,一直没提书的事,我的一颗悬了很久的心才落回到原处。
大概就是那一次,我发了毒誓一定要远走高飞。——离开家我确实很高兴,就像溪水蹦下山涧,小鹿跑出森林——自由喽!
还是说红村……
多年后我离开了红村。红村,曾经像长在我身上的瘤子似的,我把它割下抛到了九霄云外;但这只是我以为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忘掉她刻骨铭心地度过一段青春岁月的地方?
怎么说呢,我好像一个在中途下了船的旅客,不再操心船只的未来航行,可一旦海上有什么消息传来,又会像兔子一样竖起耳朵。
那天,昔日密友孙玲兴奋地打电话来,说红村要乔迁了。多年不联系,天晓得她是从哪儿弄来了我的电话。
“天哪,红村吗?”沉睡的记忆一下子被唤醒,我甚至都闻到了红村那独有的气味:石灰岩与阔叶桉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干燥,苍凉,有点儿辛辣;好像又看见那三百多级苍白的石阶,像被遗弃的新娘似的孤单单躺在山上;耳边响起“咯嗒咯嗒”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嘹亮的鸡啼,那是每日清晨的群鸡大合唱,那歌声唱响每一个黎明,把我从狂乱的青春酣梦中唤醒。
“好啊!”我说。
“是,是,太好了,迁到成都附近,包括山上的宿舍,山下的厂房,统统移交给了地方,终于盼到这一天了,不是吗?”她絮絮叨叨地说。
我,沉默了。
那么猝不及防啊,红村。那么,他呢?他怎么样了?现在?可我还在犹豫,在迟疑,还在心里斟酌词句。我甚至感到了久违的心跳。
电话那头的口气却突然变了。
“听说了吗……”她报告了陆文广的死讯。她仍像过去那样称他“陆头”,说他死于心脏病。“过去是那么生龙活虎啊!”再一次,死亡的气息向我飘来,而我什么也不能说出口,再次。
我放下了电话。我感到意外吗?可是,还有什么比时间和死亡更平凡的呢?时间,还有死亡?既然,那个原以为早已被遗忘之人,已奔向了最后的栖息地,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也好,就让那一切都埋葬在红村灰白色的岩石下面吧。那儿,倒像一个合适的墓地:远离尘嚣,唯有清风、白云,那么庄严,像一个虔诚而又狂热的修女,红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