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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从口袋掏出钞票给我带回家(2)

对照记@1963 作者:马家辉 杨照 胡洪侠


这个动作叫做“送稿”,在传真机出现之前,常见,写作人如果不预先把稿件寄出,便须每天准时将之送到报社编辑手上。为省钱,不用信封,只把原稿纸左右对折两次弄至稳实,乍看似一个纸荷包,上写收稿编辑的名字,投进报社门外的集稿信箱,很有千里送书的亲切意味。

小时候常帮父亲送,后来帮自己送,我和父亲在外貌与性情上都很不一样,写稿和送稿的经验几乎变成我们之间的仅有共鸣。

父亲在报社上班,总是夜归,早上挣扎起床写稿,麻密密写满一堆,折成一个个纸荷包,置放桌上,然后返房间睡一个回头觉。我下课返家,匆匆吃饭,匆匆把一个个纸荷包带出门分别送往湾仔和中环报社。好几回送的不仅是纸荷包,更有信件,编辑叔叔匆匆看过,从口袋掏出数百块钱嘱我带回,我才明白家中经济又出了问题。也许正因写稿是养家活儿的要紧事,那时候的写作人不会珍惜笔墨,每天写写写,多多益善,但在忙写乱写之际却仍注重一些在今天看来可能是颇荒谬的“编写默契”,譬如说,写稿必用原稿纸,方便编辑部计算字数;譬如说,交稿准时,方便编辑部发排作业;譬如说,不强求亲自校对稿子,尊重编辑部的程序安排。不知何故这一切在传真机时代来临之后骤然改观,新时代的“编写默契”简单直接得多,编与写之间只是供求关系,谁也不欠谁,编的没有高人一等,写的毋须事事配合,写稿发稿两相安。

更有趣的是不仅“默契”转型,连语言亦是。某回我曾彬彬有礼地向一位写作人说“请赐稿”,换回的却是她的哈哈大笑,她说“赐”字太谦卑了,不要再用。这让我联想到罗兰 ·巴特在巴黎大学的演讲,“一批新型人物出现在舞台上,我们不再知道(或还不知道)怎样称呼他们。是作家、知识分子,还是思想家?无论如何,文学的统治传统已经消失,作家再也不能耀武扬威了”。或许,相对而言,同时消失的不仅是作家的统治传统而更是编与写之间的尊重传统。

我父亲于十多年前已从报社退休,早停笔了,甚至连马也不赌了,但他改为赌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可以下注,是日也,如常地,他输得十分凄惨。我非常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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