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了停。“你有心事,为何不快乐?”人们都不喜欢不快乐的人,很少有人愿意接受一个不快乐的人成为自己的恋人或伴侣。所以,在他握住我的手的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否认我的不快乐,装作和任何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一样。但,有必要吗?
“我记得,有一年,我从海边返回城市。一路上都是夜,该怎么形容那样的夜呢?远处是大海,海边村庄的灯火像萤火虫装进瓶子而深埋冻箱。我的一位朋友失踪了,我们报了警后,回到城市里去。”
最终找到一一是四年以后的事。警察带我去了一间小旅馆。他的身体蒙着白单,桌上放着几本彩色的画稿和一瓶毒药。尸体没有变质,宛如熟睡,在寒冷的房间里僵硬。
我对杜郡说:“死去的男人,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一个人。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喜欢他,而且就算他活着,我也不会告诉他这件事。”
“永远不告诉吗?”
“是的,永远。”
“但现在他知道了。”
“没错,要想知道一个人的秘密,这或许是最后的方式。”
一一是早就放言,要在30岁前结束自己。他得到一票朋友的支持,我们就那样吃着牡蛎约定了,一起来到海边,过完他29岁生日。
他的生日,我唱一首生日快乐歌。是专门唱给他听的,郑智化的那首生日快乐歌。郑智化的歌旋律极好,可是总让人觉得很悲苦。也许是和他早年的境遇有关。
命运让人用全部的自己做抵偿后,
才开始忧惜
有一种人,他们生活在人群里,却是那么的疏离。他们内旋成孤独的星球,有自己固执的轨道,任何人改变不了。
“他死在哪一天?”杜郡问道。
“2007年1月2日。”
“那时候我在卢奇哥斯科,”杜郡看向远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悲伤的郑智化旋律。“那只复仇的老虎一直逡巡不去。与此同时,房间里炖的猪肉香气四溢。助手和我都很饿了,我们便抓起肉撕成一条条吃起来。肉使人感觉踏实。”
然后,那只老虎闯进了木屋。一只怨毒又饥饿的大兽,会做什么可想而知。杜郡还记得,老虎用一只巴掌扑倒了他,枪被甩在屋角,他昏迷了。醒来后,助手只剩下一双皮靴。
他拎着那双皮靴在雪里走了很久,他要杀了那畜牲。如果那时老虎出现,他必然也会丧命,因为他当时忘记了带枪。
事后,救援的队伍来了。用了很长时间才捉到那只虎。而虎之所以被捉,大抵是它也有弱点,它发现人肉好吃,入了瘾。人在找它,它也在找人。
“我的助手是我妻子。”杜郡说。他闭上眼睛,似乎潜进了自己的回忆之海。暂时我不想去打扰他,让他尽情悲伤。我忽然想起一则禅宗故事,传说中尸毗王看见一只小鸽被饿鹰追逐逃到自己怀中求救,就对鹰说,你不要吃这小鸽。鹰说我不吃鲜肉就要饿死,你会忧惜鸽为何不忧惜我?尸毗王便用一条秤,一端是鸽,一端放自己腿上割下来的肉,可整个股肉臀肉都割尽却仍然没有鸽子重,于是他纵身坐在秤盘上,用全部的自己做抵偿。
命运让人用全部的自己做抵尝,之后,才开始忧惜。
我和杜郡,都经历了最爱的人离去,被抛下以后,挣扎救求,苦渡无岸,以为永远只会如此了。但,忽然有一天,命运放了我们一马,安排了我们的相遇。
“杜郡”,我拍拍他的肩膀,他转过头,回到现实,给我一个微笑。“那么,我们不如一起走走看看。
他点头,将我的手握得更紧。毛皮般暖,砂纸般粗糙的掌心。
我觉得我像一颗珍珠,我终于可以藏进丝绒里,熟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