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下面的话之前,有必要发表两点声明:一、我不想给自己辩护;二、我接受法庭的任何判决,包括死刑,也包括我的亲友通过各种见不得人而又司空见惯的方式使我免于一死。也就是说,我现在脑子里充满了“死”这个字。假设,请允许我假设,假设市民邱女士就是法官,假设她确实说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假设天一亮我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那么,以下将是我的最后几个小时,那么,我的一生将伴随着这几个小时的流淌干净而结束。换言之,假设成立,我现在就是置身人生的另外一个端点(线段的B点,而非射线的无穷)。所以,我有必要回顾我的一生—虽然回顾人生是一件很庸俗的事情,但谁能免俗呢。
怎么说呢,我出生在一个平常人家。父亲是供销社会计,母亲是小学民办教师(后来转正),二老现在享受退休金。此外有个哥哥,还有个妹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这人还挺顺利的,无灾无险,小学,中学,然后大学。1995年,我大学毕业,据说是赶上了国家分配的末班车,进了一家国营企业当文秘。不过,我在那干的时间并不长,五年不到就辞职离开了。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我拣能说清楚的说。
首先,我文秘工作能力很低,领导很不欣赏我,所以我总是想讨好领导,想尽一切古里八怪的办法帮领导写发言稿。大概也是年轻幼稚,我居然使用狗屁不通的文言文帮领导写过一篇在五四青年活动上所需要的发言稿,领导对我破口大骂。当然,这可以理解为我失策,也可以理解为我是在玩恶作剧,报复领导对我的不赏识。但也不至于为此辞职。那会儿虽然非常流行下岗,但我父亲毕竟在供销社混了那么多年,大家都熟,领导也不能不给面子,据说厂里那些额外的小贷款(据说至今也没还)有我父亲的功劳。事实很清楚,给领导写发言稿其实是件非常容易的事,现在更容易,在网上就能找到现成的,稍加改动,无比标准,皆大欢喜。
其次,还是我年轻幼稚。我觉得2000年快到了,什么叫2000年呀?不就是从小学到大学一直被反复念叨的二十一世纪吗?新纪元呀。随着新世纪越来越近,我那阵子心里越来越慌。我记得很小的时候,过年,三十晚上,父亲都叫我和哥哥守岁,就是不睡觉。我们只好看春晚,不过春晚也不是整夜,十二点一过,没一会儿就难忘今宵了。所以,想撑下去还真不容易。情况是,到了天亮,我都是被鞭炮声吵醒的。醒来之后我是多么沮丧,一则我悔恨自己没有哥哥的毅力撑了一夜(多年以后才知道,他当时是骗我的,只是比我起得早而已),一则我又痛恨鞭炮声。我至今仍然痛恨放鞭炮。禁过几年,我很赞成,最近几年又解禁了,这太没道理了。总之,我不希望自己重蹈小时候过年的低落情绪,不想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觉醒来是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事儿没法跟人说,尤其是家人,我真怀疑我一旦把上述的话通过本埠方言告知父母,他们会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去过精神病院,那里全是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