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小白,现在是郊区一家流浪狗救助站的收容人员,啊,不对!准确来讲,是被收容的狗员。我是一只母比熊,因为流浪期间总偷吃饭店后厨的泔水,所以现在长得异常肥胖臃肿,我已经想不起曾经与主人在一起时,婀娜玲珑的身材,这都怪泔水里的地沟油太多。
今儿有一伙记者扛着摄像机来我们这儿,听说是拍关于流浪狗的纪录片,我觉得这是一件特别好的事儿,终于有为我们的救助安置问题说话的了。我拼命地对记者叫着,记者们可能觉得我对他们有敌意,其实真不是,我只想让他们注意到我,我好想跟他们讲讲我的故事,无论他们是否能听懂狗语。所以我拼命地叫着,我准备把我的故事一口气讲完,即使他们听不懂我也要讲,毕竟在这个社会里,小狗也要叫!
首先我要说下我的名字,这个名字是我主人给我起的,我超级不喜欢这个名字。我觉得小白这个名字忒俗,一点儿也没有内涵。我知道现在的人类都讲究内涵,内涵是什么?其实说白了就是个性呗,谁有个性谁就有内涵。现在的人活得太赤裸裸,连我这只宠物狗都知道他们一天在追求的是啥。
人类所需要的房子、地位和钱,我觉得还不如我的一餐狗粮来得实际和迅速。当然我不能以我之见让人类认同,那不人不如狗了嘛!不过话说回来,从对我主人的工作生活来看,他真的还不如我这条狗快乐。
我特别喜欢主人所在的那栋楼里的狗兄狗弟们的名字,那都非常有内涵,比如铁蛋、二嘎、雄狮之类的。我尤其喜欢雄狮这个名字,雄狮是主人邻居家的狗,一只纯血统苏牧。雄狮是条帅狗,是我倾慕的对象,不过它坚信我不是它喜欢的大妞儿,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它花痴发情。
雄狮的主人是个漂亮的女生,和我主人在一个两居室合租。这个女生人特别好,每周都给雄狮搞顿肉改善伙食,顺便也分我一份。我的主人是个木讷的男孩儿,大学才毕业,我觉得他情商比较低。他喜欢这个女生,却不懂得怎么搭讪,每次都是女生给我喂肉的时候,才傻里傻气地对人家姑娘说:“少喂小白点儿,别让它吃胖了。我喜欢瘦瘦的狗狗,就像喜欢瘦瘦的女孩儿。”
我崩溃了,主人到底有多么的山炮呀!拿狗与美女类比,怪不得二十好几还是个处男呢,每次深夜都看那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小电影,还不如我找只公狗给他做示范呢!主人虽然木讷,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文青,特别喜欢摇滚,尤其喜欢汪峰的歌。我跟着他那会儿,他总用电脑循环放着《北京,北京》,听得我都恶心了。别说他惆怅在这个城市到底能不能混下去,我都惆怅我到底能不能见到明天的日出了。
主人是个暴走狂,很多个深夜,他都带我夜游北京城。对此我是不情愿的,我宁愿这大好的夜晚睡懒觉,或者蹲在门口闻着对面门里雄狮身上的迷人荷尔蒙味道。但是没有办法,系在脖子上的牵引绳的另一头在这个可恶的文艺小处男手里,我只好委曲求全,陪他在北京街头做马路吸尘器了,我俩吸收的量应该不亚于交警叔叔的。
那时候我们住在崇文门附近,他一般情况下,是带着我沿着地铁五号线走到东单,从东单走到张自忠路,从张自忠走到后海绕一圈,再按原路返回。每回都是我越走越兴奋,回来根本睡不着觉,他则倒在床上打着鼾,响天震地地蒙头大睡。还总忘记调闹钟,第二天起来晚了,脸不洗、牙不刷,边别裤腰带边出门狂奔。
因为早晨没时间遛我,所以我实在憋不住,就找墙角拉便便。每次日上三竿的时候,阳光就会直射到便便上。我的便便很快就蒸发融化,像黏稠的巧克力,继而挥发出一种味道,其实不臭的啦,我蛮喜欢我便便的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