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对此异常愤怒,他觉得我太不自重了,总教训我为何不能等他下班,带我出去解决。我真心想对他表达,便不由狗,狗不由人啊!其实我便便的味道比他好多了,他是东北人,特别喜欢吃韭菜鸡蛋馅儿饺子。吃完就喝冷水,晚上总在洗手间里狂蹲,稀稀拉拉的泻肚声儿不绝于耳。我和雄狮曾蹲在洗手间,好奇且不屑地观察着他。对门的女生则对着洗手间感叹道:“狗改不了吃屎。”然后招呼我们俩到她身边,谁知道是说我们还是说我主人呀!
主人做过最让我引以为豪的事情,是就在这次泻肚没多久,他找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第一次约会是在798艺术区,他牵着我在一个裸体大力士的石像下面等着那个姑娘,他觉得裸体大力士是他心中最佳男人的具象化。可悲催的是女生才到,他就把牵引绳递给女生说:“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继而女生蹲下来,抚摸着我的头,无语地摇了摇头。
在那之后的半年,他们恋爱了,彼此爱得很彻底,也伤得很彻底。我目睹着深夜里,他们袒胸露背的亲昵,此刻我多想把雄狮诱骗过来,与他们来个影视同期声呀!可是雄狮是一条有原则的公狗,他对自己的第一次看得特别重,从来不让我的嘴贴到它的后腿处。
主人后来与她的女朋友也有过吵架,最后一次见到主人的女朋友是在清明之后,那次他们吵得很激烈,最终以女主角摔门而走为故事的结局。彼时主人坐在床上吸着烟,黯然伤神,雄狮和她的女主人站在屋门口,静默地看着我们这边,女主人招呼我过去,递给我一块肉,然后抚摸着我的头。雄狮发出哼哼的闷声,它显然是生气了,因为我吃的是本该喂它的肉。我悄悄对雄狮说,我愿意以处女之身,消解它的怒气。它则白了我一眼儿,潜台词应该是,你和你主人都好不争气。
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夜晚,我陪主人进行了我们所有暴走中最长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不知道白天他有没有去单位上班,反正回家的时候醉醺醺的,衣冠不整,走道都东倒西歪。他给我拴上牵引绳,扯着我就往楼下走,我们从崇文门沿着二环走着,中途他还买了瓶白酒,一口一口喝着。吓得我的狗胆儿呀,扑腾扑腾地跳着,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这么疯狂。真是疯狗不可怕,疯人没得救!真应了张国荣那句台词:不疯魔,不成活。
在走到安定门的时候,他撇下牵引绳,在护城河旁边的小路上,昏睡过去。为了怕他出事,我赶紧往附近的马路上狂奔,不停地叫着,想引来人帮忙把他弄到医院去。这中间因为叫得过猛,吓到一个女生,被女生的男朋友狠狠踢了一脚。从此,我的后左腿儿瘸了。最终还是没找到人,当我赶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两个警察把主人抬进了警车,之后警车呼啸而去,我拼命地追着奔跑,却越跑越无力,最终发现我只能感觉三条腿的存在。
我正式成了一只走失的流浪狗,我真的好气我没有走一段就尿点儿,这样寻着气味儿也能找到家。深夜的北京,依旧是凄凉的,就像彼时凄凉的我。我沿着警车的方向,顺着马路拼命地走着。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走的路越来越陌生,直到我觉得我真迷路了,我放弃了继续前进。
虽然不情愿做一只流浪狗,但是我必须先想法填饱自己的肚子。我看到一家餐馆,我能清晰地闻到泔水里肉末儿和骨头渣儿的味道。我绕到餐馆后面,果然发现一个大桶里装满泔水,但桶子太高,我根本没法吃到。为此我试着前双腿离地、直立起来,可是无奈后腿瘸了一条,径直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