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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然远寄——论陶渊明饮酒(8)

澄明之境——陶渊明新论 作者:戴建业


王瑶先生认为,魏晋人狂饮是“为了‘快意’,为了享乐,所以酒的作用和声色犬马差不多,只是一种享乐和麻醉的工具”。然而纵酒与纵情于声色犬马不同,也与大把大把挥霍金钱有别,玩声色犬马和花金钱是挥霍对象,挥霍作为身外之物的客体,但纵酒这种挥霍行为则既是挥霍对象,也是挥霍挥霍者自身——挥霍主体。这种挥霍自己生命的结果,就是让存在剥离存在者自身。通常存在者总是占有和支配着自己的存在,存在不能与存在者分离,而狂饮最终却使存在者与自己的存在脱节。醉酒把狂饮者置于这样的情景中:自我失去了对自身的控制,已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于是主体被酒消解掉了。由于个体不堪忍受生命存在过程中的死亡恐惧,而以醉酒的方式将自己的存在悬置起来,以推诿生命存在中不可让渡的死亡重负,主体消亡了就不再有死亡焦虑的承担者,因而也就无所谓死亡焦虑。纵酒这种挥霍生命的行为还造成了精神的自我与肉体的自我的分离。刘伶式的狂饮具有一种悖论的性质:狂饮的初衷是想占有自己的生命,而醉酒却失去了对自己生命的控制,只是占有了自己的幻觉。醉后幻觉中的自我虚幻不实,他摇摇摆摆地撞出了具体的时空限制,离开难免一死的皮囊肉身,时间之流在幻觉中停滞了,空间的范畴也对他毫无意义,他似乎跌跌碰碰地走进了永恒,死亡和腐朽都奈何他不得:

先生于是方捧甖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酒德颂》

从以狂饮解脱俗情、名教的束缚而单纯地占有和肯定自己的肉体,到醉后又摆脱了肉体的限制而仅仅拥有自己的幻觉,这二者中自我始终是分裂的:在前者自我成了一种生物的自然存在,在后者自我又成了一种幻想中抽象的存在,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自我对自身的占有总是片面的。狂饮后的确给醉者带来某种虚无缥缈的永恒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可是,这种永恒感是通过把现实中的那个自我暂时悬置起来获得的。无论是狂饮的行为,还是醉酒后的结果,都只能给刘伶式的狂饮者带来社会—历史学意义上不折不扣的死亡。醉酒在使刘伶这样的狂饮者摆脱死亡恐惧的同时,也使他们放弃了社会—历史学意义上的存在;醉中的刘伶与其说进入了永恒,不如说堕入了无边的黑暗;他事实上是由于害怕失去自我,而在精神上提前交出了自我。

与刘伶狂饮烂醉只是片面而抽象地占有自身恰恰相反,畅饮使陶渊明真正澄明了自己生命存在的本真性,不仅没有造成存在与存在者的分离,反而使他的形与神更为相亲,并且使他的存在“渐近自然”;也与狂饮烂醉阻断了刘伶辈与类之间的联系不同,畅饮使陶渊明将个体的生命融进宇宙生命的节律之中,从而在一种更高的层面上,解脱了个人死亡的恐惧。

这得先从陶渊明对生命的独特体认谈起。他和大多数魏晋士人一样,对死亡既极其敏感又十分焦虑,但在如何消除死亡恐惧的问题上他又不同于许多魏晋士人,他否定了个体长生不老的可能性,清楚地知道并且坦然地接受人类“自古皆有没”的命运(《读山海经十三首》之八),在《五月旦作和戴主簿》一诗中还说:“既来孰不去,人理固有终。”因而,他不乞灵于东林慧远高僧“生西的大法”,也不相信道士们吃药成仙的真传,同时也不看重生前的美誉和死后的荣名,“吁嗟身后名,于我若浮烟”(《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百年归丘陇,用此空名道”(《杂诗十二首》之四)。声名、利禄、富贵都是外在于生命的东西,不能指望凭借它们来实现对生命的超越,生命的目的和价值就存在于生命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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