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解,法庭即将做出的判决使得克拉拉在这个婴儿出生的头六个月,感觉到爱他是一件很没有安全感的事。发生那件事的十七年后,她亲口告诉我这个事实,还说整件事依然是她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在最后赢得官司之前,乔布斯一家必定处于崩溃的边缘,整日都要面对巨大的不确定性。乔安妮为她的儿子设想的美梦到最后只剩下了一个要求:乔布斯夫妇要承诺把史蒂夫送进大学。乔布斯夫妇同意了,如此一来,起码意味着一切都已盖棺定论。
两岁的史蒂夫是个难以驾驭的小孩,克拉拉不愿意做他的母亲,后来因此心怀愧疚,鉴于所发生的一切,这一点使得当初打官司的状况更显深刻。和史蒂夫同父同母的妹妹莫娜后来告诉我,乔安妮从未储蓄她的大学教育经费,所以我觉得,收养和那场官司让所有相关的人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这就像是史蒂夫的存在从一开始就会引发争端。
史蒂夫是个敏感的人。敏感这条细线,贯穿了他的身体。如果说话不太谨慎,触动了这根线,他就会就出身疾言厉色:“我的父母是养大我的人,不是生我的人。生我的人不要我了,她配不上‘我的母亲’这个称呼。”于我而言,这句话似乎证实了很多事实,比如乔布斯夫妇一手把史蒂夫带大,比如史蒂夫苦涩的失落感,比如对于收养以及其他所有无力控制的事,保罗·乔布斯多年以来都满怀怒气,当然,最后这条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当时,史蒂夫是那么有同情心的一个人,以至于我觉得他过分认同他的养父,所以想要消除他的不安全感。于是,在十七岁的小小年纪,他就凡事自己一力承担。他决定不去学可以拿学位的课程,而是去上旁听课。很有意思,这可谓一个一箭三雕的决定,首先,他可以去学他爱学的东西;其次,他养父母的银行账户里不会少一分钱;最后,还可以满足他生母的要求。我从未听说他因此而后悔,一次都没有。然而他或许后悔过很多次,因为之后几年他的日子很不好过。
他的养父母竟然首肯了他的决定,这事发人深思。史蒂夫是一所以学生聪明而著称的高中里最聪明的学生之一,出众的他每周都要去上一次精英数学课,上课的学生都是从数千人中选出来的。在我看来,一个像他这么聪明的孩子应该好好培养才对,可这并非乔布斯夫妇会做的事。从他决定不再继续在瑞德学院攻读学位的那一刻开始,年少的他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人。在这件事情上,他不会给他的养父母任何发言权,而且,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做法居然很符合乔布斯夫妇的世界观。这么做可以安抚保罗,让史蒂夫博得他的好感。
对于这个变化,史蒂夫表现得兴高采烈,在他着手进行这一伟大试验之际,他那羽翼渐丰的自信心也增加了。我可以感觉到,对于实践“尽管不太会做,也先大胆自信地去做,直到真的会了”这句话,他怀揣着略微有些过度的热情。毋庸置疑,史蒂夫是个善于创造的人,特别擅长寻找另类的做事方式,比如使用别人不使用的饭票,或是睡在躺椅上,还会把睡袋铺在宿舍的地板上,睡在里面。史蒂夫喜欢按照伍迪·盖瑟瑞的方式做一个浪子。他非常享受无家可归的感觉,风吹日晒也不改初衷。史蒂夫有一颗勇于尝试的浪漫之心,或许还会注意到昔日时光的粗犷之美。我想这就是他和我父亲说他希望长大后成为“流浪汉”的意思,在我看来,这就和亨利五世的行动计划差不多,这位年轻的王子先是度过了一段荒唐的时光才继承了王位。
在接下来的一年,史蒂夫多次往返于旧金山湾和俄勒冈州。我开车送他到高速公路的入口匝道,接下来他就搭顺风车。每次把他放下,然后把车开走都会让我心碎,因为每每他把肩膀耸到耳朵周围,黑色的头发就会被寒风吹皱,迎风飞扬,显得他那么像一只忍受寒冷和孤独的乌鸦,如同一只惊弓之鸟。我记得他笑着和我说再见,决心在遇到麻烦时泰然处之。至今我依然因为那一幕而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