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季雨的声音还是很低沉,我告诉她我要出国了,听得出来她很替我开心,她就是个那么单纯的女孩子,永远不会怨恨别人的好事。
也许我要努力爱上另一个人了。
我常常想,遇到天牧会是一件好事吗?他叫我小白,自从我们在ICQ上初识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我叫他天马行空,与他畅谈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我对季雨说起我和他之间的谈话,我告诉季雨他是一个吸引我的男人。
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掠过一丝的颤抖,我害怕季雨发现其实我只是为了掩饰我对何铮的那份感情。
也许这是最初我选择自己沉溺于这段看起来虚无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动忘掉何铮,那就让另一段感情去冲淡我的感伤吧。
令我意外的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多了,我最喜欢听他说俄罗斯的森林,他说那里的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间的,开着车在路上跑,偶尔能看到梅花鹿从路中间穿过;在高寒地区,狐狸母子多在路旁的草丛里睁着眼睛看着你;有时会看见被车撞上的动物,他就会赶紧下车通知森林医院……
我想,也许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情,只是从前我不愿意,我一直不愿意放弃何铮罢了。在初秋的校园里,季雨歪着头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白晓,你不是说过你不近男色的吗?”
对,我从小就是那种不太与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何铮与我是发小,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男生熟悉。
我埋头学业,非常用功。小说里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这种特质,不近男色,她们总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誉,招惹来更多的男生虎视眈眈。
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就这样默默地,没有任何人注意地过了二十三年。成长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脸胖,头发自来卷。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读俄语,大学四年只有我坚持了下来,不论刮风下雨。专业英语、高级口译、俄语听说、综合测评,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一样地找不到我的爱情,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我发觉我们都错了,我就是太听话了,一直沉醉于好好学习、心无杂念的教诲中,从不抬头寻觅那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爱何铮,但我从来没有去争取过。
而季雨呢,她都已经结婚了,这简直是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