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对方“我过去做些什么,而且做得很好”
你只有很短的时间去吸引用人单位的注意,让对方愿意多花一点时间了解你的其他优点。所以,请在写简历前改变你的思维:你的简历是广告,不是说明书。再来看下面这份简历:
曾任职:XX公司人力资源部薪资与福利主管 2007年3月迄今
行业:半导体业
员工规模:500人以上
工作内容:
·与XX企业管理公司合作执行职位评价,设计并导入全新的薪资结构;
·每年定期执行薪资调查,拟定调薪预算并提交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
·推动并导入自选式员工福利计划,经评估员工满意度超过87%;
·每两年一次员工满意度及工作氛围调查;
·使用平衡计分卡作为公司的绩效管理工具,迄今已成功运作;
·担任项目经理,完成全集团人力资源制度整合;
·其他人力资源项目规划。
曾任职:XX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专员 2004年7月~2007年2月
行业:半导体业
员工规模:100~500人
工作内容:
·例行人才招聘工作,每年为公司成功招聘超过50位员工;
·负责研发替代人员的招聘与甄选,3年来顺利为公司招聘18位研发替代人员;
·执行培训工作,在职期间培训课程平均满意度达82%;
·考勤作业流程,每年排除系统错误后,正确率达100%;
·员工保险行政作业。
从HR的角度来看,两份简历的内容其实没有多大差别,但后者确实比原来的版本更吸引人。
因为在第二个范例里,求职者不仅告诉用人部门主管“我过去做些什么”,还告诉对方“我把这些工作做得很好”。这就是我所说的:你的简历是广告,而不是规格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