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艰难的善后(3)

李鸿章:潜龙在渊 作者:叶曙明


李鸿章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奏准苏南因地而异暂行“豁免钱漕”。减赋之议,最初由冯桂芬提出,李鸿章请郭嵩焘与冯桂芬研究办法。曾被李鸿章参劾过的苏州知府吴云,写了一本书论述重赋之害和减赋之利,送了一册给郭嵩焘。郭、冯二人讨论减赋方案时,便拿出这本书作为参考,恰好被李鸿章看到,他取回细读一遍,拍案称赞,连说:“聪明,聪明!是极,是极??

李鸿章写信请曾国藩主奏。曾国藩慨然应允,遂由冯桂芬起草,曾、李二人联衔会奏,请旨核减苏松太粮赋浮额。奏章送出后,曾国藩写信给李鸿章说:“苏松浮粮减额一折,业经上陈,甚好!甚好!此事不趁今日图之,则永无可望矣??同治二年(1863)六月,奉旨准行,豁免太仓州、镇洋、常熟、昭文、昆山、新阳、嘉定、金山等县本年漕粮。继而复奏准裁减苏松太粮赋浮额,翌年十月再奏准豁免江宁府属上元、江宁、六合、句容、江浦、溧水、高淳七县钱漕三年。

当时江苏的赋税,在全国已属最重的省份,而苏州、松江、太仓三郡的粮漕,一向又居全省最高,比同省的常州多三倍,比镇江等府多四五倍,比他省多一二十倍。这本来就十分不合理,战后民穷财尽,更无法承受,于是便出现虚报天灾、官垫民欠等弊端,造成赋额重而征收实少的现象,此即所谓“粮赋浮额”。

李鸿章指出:“办灾办缓,权在胥役,防弊虽有百法,舞弊奚啻千端,止此民力,止此地产,不减额之弊,在多一分虚数,即多一分浮费。减额之效,在少一分中饱,即多一分上供。减额既定,胥吏无权,民间既沾实惠,公家亦有实济。”

减赋与招垦,两者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不招垦,无粮赋可纳;不减赋,招垦亦难以推行。因为“吴民死亡之外,大半散之四方,故乡赋重,望而生畏,寻常蠲缓,不足去重赋之名,招之不来,荒田愈久愈多,何法以治之?惟闻减赋之令,必当争先复里”。减赋不仅有利招垦,而且也是凝聚人心的最佳办法。李鸿章相信,各乡百姓“一闻减赋之令,必当感激涕零,望风增气,他日军麾所指,弩矢之驱必更奋,箪壶之雅必更诚” 。

但任何良政的推行,都有可能走样,因为基层全是贪官猾吏的天下,他们总有办法把所有良政都变成肥私的机会。用李鸿章的话来说,“防弊虽有百法,舞弊奚啻千端”,蠲减政策到了乡下,也不例外。

按照规定,遇上旱涝歉收,粮户要呈报荒歉,才能注册蠲缓钱粮,于是衙门的书办、保甲,便乘机多方勒索注册使费。有的田虽然荒了,因为没钱疏通,办不了注册,还要继续征粮赋;有的田丰收了,却因为花钱注册成歉收,便蠲减了粮赋。“更有以甲区应免钱粮,移归乙区免征,而甲区仍行征收者。颠倒错乱,移址换段,以熟作荒,以荒作熟,弊窦丛滋,以难悉数,总由于书差之图得卖荒使费,高下其手而起。于是乎强豪之户,借此挟制,硬占荒数;懦弱之户,隐忍含泣,赔完荒粮。种种蒙混,病民实甚。”

同治四年(1865)五月十六日,李鸿章会同曾国藩、漕运总督吴棠,奏请准江苏省地漕、钱粮一体酌减,这回却被户部坚决驳回。李鸿章深感失望,他写信给护理巡抚刘郇膏:“奏减地漕一疏,顷奉部复,漕项不准核减,地丁更勿置议。天语煌煌,恐不可以力争,将来钱粮考成,奏销难办,只有多捏灾欠。” 当一省行政长官也认同“多捏灾欠”时,复兴还有指望吗?

天下之乱,未有尽期,要回复到“苏常熟,天下足”的好年景,谈何容易。如果人们看到李鸿章对未来的预言,亦不免有欲哭无泪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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