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艰难的善后(2)

李鸿章:潜龙在渊 作者:叶曙明


曾国藩饱读诗书,满脑子“君子患无德,不患无土”的观念,对于购置田宅,兴趣不大,甚至看见难民没有房子住,也会为自己有房子而惭愧。但曾国荃则热衷于张罗,据曾国藩的季女曾纪芬追述,同治三年(1864)间,曾国荃“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还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求田问舍是真,自晦则婉词而已。但即使如此,曾氏兄弟的田产,远远不及李鸿章、李瀚章兄弟。据说,曾国荃的家产亦不过百万,死后遗下田产六千亩,长沙屋两座,湘乡屋一座,而曾国藩的家产,仅及其半。

在这方面,李鸿章、李瀚章兄弟比曾氏兄弟精明得多,他们趁这个机会,回乡购置田地,招人开垦。这对于恢复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田地三年不耕,熟田就会变成生田,而当时大量田地已丢荒多年,复耕需要有较高的投入,一般贫民负担不起,唯有靠田主提供耕牛、农具、种子等。但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肯做这种投入的田主并不多,不少田主宁愿把田卖掉。李鸿章买田复耕,说明他对局势有信心,起了一种表率作用,李家也因此而蹿升为当地最大的地主。东乡的田地,据称有三分之二是李氏家族的,约五六十万亩。李鸿章本人的田产,每年可收取田租稻达五万石以上。

时人记述李家的富有,令人舌挢不下:“中兴功臣之富有者,惟合肥李姓为最。兄弟六人,一、二、四房,约皆数百万,而不得其详。三房则知之确,分爨时,析为五,每有见银三十五万两,田产、典铺在外。六房早卒,遗寡妻幼儿,兄弟五人,合银二百万两与之。而五房极富,家中田园、典当、钱庄值数百万不算,就芜湖而论,为长江一大市镇,与汉口、九江、镇江相埒,其街十里,市铺十之七八皆五房创造,贸易则十居其四五。合六房之富,几可敌国。”

李家固然富有,但并不是李鸿章一人的财产,他们兄弟多人,亲朋戚友、同姓族人更多,都算进“合肥李姓”之内;许多店铺、典当、钱庄,也不都与李鸿章家族有关,甚至有些只是打着李鸿章的招牌,其实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人。

淮军将领中,刘铭传、周盛传、周盛波、张树声、张树珊等人,也纷纷买田买地,成为西乡望族。刘铭传在六安、苏家埠有上千亩田地,麻埠一带山场、土地,更是绵亘数十里,东西数山头,富甲一方,有“骑马不踏外姓路,马饥不吃外田草”之说。

招垦政策在江苏推行了几年之后,同治八年(1869),时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向朝廷报告推行的情况,可谓成败互见,喜忧参半。奏云:

江南地方,自粤逆窜扰后,田地类多荒废。江宁、镇江、常州三府,暨扬州府之仪征县,被兵最重,荒田最多;其江都、甘泉二县与苏州所属次之;松江、大仓二属又次之。同治三年,军备平定,设局招垦。数年以来,认垦者虽不乏人,而未垦荒田尚复不少。推原其故,实因兵燹后户口零落,佃农稀少所致。各该县荒熟田地,虽多寡不一,统而计之,荒田尚居原额十之五六。即现在成熟启征之田,大抵皆同治五年江北水灾,饥民逃荒南来,经业主给以牛、种开垦者居多。此等灾民,原籍本有田可种,而江南熟田均经开征,即科则无考之处亦经权办抵征。赋出于租,租出于佃。开荒之人,因利息无多,往往弃田而归,业主莫可如何,以致已熟田地,复又抛荒者,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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