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未愤怒地沉默着,像是在面对一个能窥透人心的魔鬼。
“不要以为我贪婪,我不是一只为了一块骨头而咬人的疯狗,我没那么下作。我拥有的财产已经足够我花一辈子,我也不会侵占小可名下的一分钱。我只是想要控制长光集团,明白吗?控制!”丁益表情狰狞而扭曲,右手在半空做了一个凶狠的抓握动作,仿佛要将整个城市都握在手中,“我要控制一切,我要实现自我!我会继承我堂哥的事业,但我会比他做得更好!我会按我的想法改变这个城市!”
卫未慢慢地走到丁益跟前,提起他的衣领,狠狠地照着他的脸砸了一拳,再将他摔倒在地。
丁益爬起,从容地抹去嘴角上的血迹,轻蔑地笑着说:“我原谅你。因为,我是胜利者。”
卫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楼的。
他的内心激荡着山一般沉重的愤怒,却无处发泄。没错,丁益是胜利者。从法律上看,他仅仅是偷窃了一个布娃娃和偷换了几盒冰激凌,仅此而已,他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丁成功和秦菲死后,两人名下所有财产包括股权按照法律都会由小可继承,可小可是未成年人,丁益是她在世的唯一亲属,获得对她的监护权以及对她名下财产的管理权是毫无悬念的。他可以凭这笔极为庞大的资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正如他所宣称的,他会按他的想法打造这个城市,这一串照亮城市夜空的通天灯只是他所做的第一件事而已。
只是,这个城市真的可以这样打造吗?
走在大街上,人潮欢乐地涌动着。此时正是夏末,游客特别多。许多人对着天空上的通天灯欢呼喊叫、吹着口哨。灯笼上显示着的字句早已换成一家夜总会发布的一句充满诱惑和鼓动的广告词。
卫未先前发出的那句“丁益是一个凶手和浑蛋”早已消失,想必也不会有人理会。谁会理会谁是浑蛋谁是凶手呢?有酒精有兴奋有欢乐就好。
卫未离开后,丁益去了金森城最好的饭店——当然也是他的长光集团名下的饭店,给自己开了一桌最奢华的庆功宴,只有他一个人的庆功宴。他不需要别人的祝贺和肯定。
他带着醉意出了饭店,独自开车行驶在大街上。他不害怕酒驾,他相信自己能控制一切,包括酒精。
突然,丁益看见一股大得难以形容的黑色的雾汹涌而来,迅速吞没整个城市里的每一处光亮。眼前壮阔而绚丽的不夜城正在迅速地黑暗下去,慢慢进入永夜。
他以为这是幻觉,揉了揉眼睛。这时,一辆在黑色的雾中失控的货柜车迎面冲了过来,将他的车轧入轮底。
临死前的那一刻,丁益领悟到了丁长光的真正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