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10)

胡乔木传 作者:胡乔木传记编写组


胡乔木曾指出:“汉字简化,汉语拼音方案,同毛主席的指导分不开。”他认为:“这件事的起因是毛主席[建国初访苏期间]同斯大林谈话,斯大林提出汉字太难认,是否可以搞一个民族化的拼音方案,不一定按照别国的字母来设计。”对文字改革,“毛主席作了不少指示,下了很大的决心,以致在一次会上讲要实行拼音化、拉丁化。后来毛主席的想法改变了”。

1952年初,中国文字改革研究会成立。主任委员马叙伦在成立大会上传达毛泽东的指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形式应该是民族的,字母和方案要根据现有汉字来定。”此后草案蜂出,莫衷一是。胡乔木从中协调,认识趋于统一。叶籁士后来回顾说:“记得《汉语拼音方案》拟订之初,草案蜂出,意见分歧,很长一段时间统一不起来。乔木同志做了过细的工作,统一了大家的认识,为保证《汉语拼音方案》的顺利诞生起了重要作用。”

从1952年3月到1954年底,将近三年,一直进行汉字笔画式字母的研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从实践中感悟到用这种民族形式的做法还值得讨论。其间,胡乔木于1953年11月底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正式提出“集合人力以解决字母问题”的主张,并建议于1954年召开全国语文专家会议讨论这个问题,把讨论结果报请中央批准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原则通过。1955年初,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拼音方案委员会,首先着重研究字母形式到底采用汉字笔画式字母还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问题。当时周恩来表示了研制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要标出四声”。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印发了包括两种字母形式的六个拼音方案供会议代表参考(未列入会议议程讨论)。1956年1月27日,胡乔木把《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和说明各一份,报送毛泽东,报告修订拼音方案的计划安排,请指示。

同一天,胡乔木起草、按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修改,经毛泽东、刘少奇同意的《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的指示》发出。这个指示对文字改革工作作出四项具体决定,其中第三项是有关汉语拼音方案的。指示写道:“为了推广普通话和辅助扫盲教育中的汉字注音,汉语拼音方案应该早日确定。中央认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比较适宜。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已拟定草案,提交全国政协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协讨论,同时在报刊发表,征求各方意见,以便争取在今年4月修正确定,并在5月1日前后公布。”

(二)解决制订汉语拼音方案的最大难题。

在汉语拼音方案研制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字母形式是关键问题。胡乔木不仅自始至终参加讨论,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而且及时组织撰写材料,向党中央如实反映拼音方案研制中的真实情况,各种不同学术观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中央作出采用拉丁字母制订拼音方案的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中央政治局讨论决定后,胡乔木又立即代拟了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的指示,使中央的新精神及时下达,迅速落实。作为中共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主任,胡乔木确实运用他的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发挥了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作用。

中共中央作出采用拉丁字母制订汉语拼音方案决定后,第四次文改会全体会议即讨论通过了原已草拟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同时推举叶籁士、陆志韦、周有光组成小组,根据通过的方案写定《汉字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定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按中央指示的要求,文字改革委员会将《汉字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定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在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全国上下热议汉语拼音方案,五个月中,国内外来信达四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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