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7)

胡乔木传 作者:胡乔木传记编写组


胡乔木与陈伯达、田家英遵嘱修改,提前一个小时交杨尚昆付印。内容和文字、标点符号的修改共有二百余处。胡乔木修改得最多,主要是内容的增删。如:在讲到有少数人曾经企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削弱党的领导作用时,胡乔木改写了一段话:“他们把党对于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政策方针的领导问题同单纯技术方面的问题混淆起来,他们认为党对于这些工作的技术业务还是外行,因而就不应当领导这些工作,而他们则可以独断专行。我们批判了这种错误的观点。党应当而且可以领导一切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方针和政策上起领导作用。当然,这不是说,党应当把一切都包办代替起来,对一切都进行干涉;也不是说,对于自己所不懂的事情,可以安于做外行。党要求我们的干部和党员进行艰苦的学习来学会自己工作中所不懂的事情。我们学习得愈多,就会领导得愈好。”这样一写,不仅把“党的领导”的含义解释得更加准确,而且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应当防止和纠正的两种倾向。

八大政治报告,集中了毛泽东、刘少奇和中共其他领导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提出的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汇集了全党的智慧,达到了当时的最高认识水平。政治报告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从1955年5月算起,到这时已经有一年四个月了。从以上叙述可见,胡乔木是起草和修改八大政治报告的主要人员之一,他在毛泽东、刘少奇领导下作出了应有的重大贡献。

二 参与修改党章和起草修改党章报告

胡乔木参与修改党章和起草修改党章报告比参与修改八大政治报告要早些。在起草八大文件的前一段,他的主要精力花费在修改党章和起草修改党章报告上面。这项工程在举行七届六中全会之前就开始了。

1955年9月5日,胡乔木出席了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召开的讨论修改党章问题的会议。会议开了一天。9月10日下午,主持修改党章和修改党章报告起草委员会的邓小平召集会议,讨论修改党章问题。14日上午继续开会讨论。会上确定,由胡乔木起草《中国共产党章程》。

七届六中全会开过一个星期多一点,10月20日,胡乔木就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初稿)》的第一次修改稿。此稿共分10章78条,党纲部分注明“暂缺”。当天,邓小平批示,印发十余份给有关同志。

1956年2月6日上午,邓小平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召开中央秘书长会议,讨论关于起草修改党章报告问题。这个报告的起草任务还是交给了胡乔木。不过,要起草这个报告,首先要把党章修改完成。所以,在此后的五六个月里,主要精力还是花在修改党章上面。

4月2日上午,胡乔木出席邓小平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召集的中央秘书长会议,讨论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初稿)》。在此前后,吸取中央政治局委员诸同志的修改意见后,胡乔木在陈伯达的初稿上修改了党章“总纲”,于3月30日致函杨尚昆,送上初稿,请印发秘书长会议各同志,待修改后再送书记处。31日,中央机要室即铅印20份分发。

胡乔木又根据邓小平主持下讨论的意见,在其上作了十余处重要修改。第一句关于党的性质,改写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组织的先进部队,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按照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的组织起来的。”在思想方面,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之外,加上:“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主张批判地接受本国的和外国的一切文化遗产和革命经验。”关于党的任务,指出:“中国共产党目前在发展生产方面的中心任务,就是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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