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脚踏不实之地,胡适步步踩空 5

红坛伪学 作者:克非


在胡适的红学论说中,多次对曹雪芹的年龄拉橡皮筋,来回折腾,甚至半点根据也没有地硬给添加几岁。在他这个考证派新红学的开山祖师的影响下,新红学派的学者们,也把曹雪芹的年龄看得十分重要,并采取胡适同样的路子和方法。为怕曹雪芹经历不上“富贵豪华”,尽量将其年纪往大的添加,因此而多次发生论战。甚至在逝年迟早上,不过几个月之差,也争吵不休。最后弄成“死结”,至今无法解开。】

胡适的第四条结论:曹家在极盛时,曾做过康熙帝的东道主人;但后来家渐衰败,或得了罪被抄没。

【克按:这一条所说的事,如果要研究曹寅和他的家族,确实有一定的意义。但对于研究小说《红楼梦》,则无意义。《红楼梦》既非曹雪芹“自叙传”,更非曹寅“家史”。将《红楼梦》中的贾氏家族与曹寅家族对照起来,细细考查,你就找不出一两位两家都有的相同的人物,也找不出一两个两者都有的相同的情节故事。两个家族的祖宗、官职、人口数量、财产规模、经济来源、消费方向,都大不一样。它们各有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各有各的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各有各的依托之点,各有各的活动的圈子和各自赖以生存、发展的机制。相同相似之点,则一概全无。

更为根本的是,两者是全然不同性质的事物:一是虚构的文学艺术作品,一是客观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东西;一是作家熔铸生活后的造作,一是在特定的历史下缓慢形成的;一是在生成的过程中,每一点都受着造作者的控制,是有序地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也是可以抽换、变动、修改、推倒重来的,另一则是无序的,发展中充满偶然性,组成部分一旦发生,便成客观的“史”。尽管可以有不同的诠释,但基本事实却是不能修改的。它的每个人物、每个故事、每一情节细节、每一段文字,都浸润透了制作者曹雪芹本人的心血,都潜藏着,隐含着,或显露着作家曹雪芹本人的独特的东西——他的世界观,他的价值取向,他的爱憎,他的性格,他的才华,他汲取生活、熔铸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他的表现方法和表现习惯,还有他自己气质和韵味。而江南那个曹氏家族,你绝对找不出一丁点儿曹雪芹本人的任何痕迹。

最后,还有一点不应该忘记:

对广大读者,对中国文化,对中国历史,对中国的文学艺术,《红楼梦》均有巨大的价值和说不尽的意义。而清代那个江南曹氏家族,无论对今天的读者,还是对中国历史、文化、文学艺术,都难说具有什么价值什么意义。怎么能够将两者混为一谈?

康熙南巡,四次住在曹寅为织造的江宁织造署。这是历史事实。《红楼梦》第十六回有一段文字,凤姐、赵嬷嬷两人谈话,说到“太祖南巡”,甄家四次接驾事。胡适便拿来做硬证,以证曹雪芹是在写他家的“史”。这是不知文学创作的乱扯。不过,要驳他,说起来,话难免较长。这里暂放下,留到后面说。】

胡适的第五条结论:《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写的。写书的年代大概当雍正末年或乾隆初年。

【克按:这一条,笼统地说,似乎还没多少毛病。倘若稍加分辨,破绽便显现出来了。首先,它是以“自叙传”、“家史”说为前提而言的,当然会联结着其“破产倾家”说事情,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在其本人富贵的身世、家世成为过去之后的一种回叙式的、追忆式的纪实作品。但曹雪芹是否经历过富贵生活,他是否为曹寅之子,都尚是问题。至少这两个方面,胡适没有拿出可靠的证据来。其次,胡适的这条结论,并非得之于在考证曹雪芹本人的种种真实情况后而引出的,而是从《红楼梦》开端处,所谓“作者”的“自云”、“自又云”而得出的。可那段文字,绝不是曹雪芹本人所写,而是曹雪芹死后,一个不相干的穿凿者乱加上去的。与曹雪芹本人、与《红楼梦》创作,都全无关系,跟曹雪芹本身,跟《红楼梦》的实际描写,相去甚大甚远。这个不知何来的“作者”,和胡适自己考证出的“大概生于康熙三十五六年”的“曹雪芹”,也互相“铆”不上。胡适征引来为自己的说道作证,只能弄巧成拙,自己反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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