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课的教室只能容纳二十人,大家进进出出彼此都脸熟。季阳总穿牛仔裤和衬衫,身高一米六五,消瘦,平胸,脸上有棱有角,好像用几根线条就能勾勒出来她的面貌。她总背着一个和她瘦削身体形成巨大反差的大包,足能装下一个孩子。她从包里掏出课本、笔记本、文具盒、小录音机、饼干、保温杯、化妆盒。上课前她总吃“乐之”饼干,用保温杯喝热水,吃完了再掏出纸巾把桌子上的饼干屑收拾好,再涂上口红。我猜她下了班就赶来上课,常常没时间吃晚饭。她吃饼干的时候也戴着耳机,就是那种老款“随身听”,耳机上有两块灰色的海绵,略有破损。有一次她收拾好饼干渣子要把纸巾扔到前面的垃圾桶里,她从座位上起身向前,一下子把桌上的“随身听”扯到地上。我们都木然地看着她,我知道她戴耳机是要“当众孤独”,未必是在听法语或者歌曲,她就是不想被人打扰。
我和她练习对话,才算是第一次说话。没想到她问出了第四句“你喜欢看电影吗?”我犹豫了一下,回答:“是。”她问出了第五句:“你喜欢足球吗?”我回答:“是。”她又问第六句:“你喜欢看书吗?”我回答:“是。”老师擦了擦鼻涕,打断我们,告诉我,不要只回答一个字,要用陈述句重复一下:“是,我喜欢看电影。”于是,我们重来,她问我:“你喜欢看电影吗?”我回答:“是,我喜欢看电影。” 这样的问答冒着一股傻气,我一边回答,一边盯着她看,发现她的面部线条也不是那么硬,她的脸上有笑意,像一朵棉花,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想给她脸上来一拳,或者抱住她亲一口。后来我才明白,我想和她好好说话,想和她聊聊足球或电影,可当时她在发问,我只能将问句变成陈述句重复一遍,我们的交流被局限在一种无法摆脱的痴呆状态中。
那天下了课,我去王府井坐108 路电车回家。东华门夜市一片萧条,卖茶汤的、卖炒面的摊位上都没什么热乎气儿,只有烤羊肉串的在大声吆喝,可秋风瑟瑟中也没几个顾客。到了车站,我发现季阳也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厚厚的毛衣外套,还戴着耳机。她冲我笑,我就冲她点头。我抽了根烟,电车迟迟不来,她大概冷得够戗,在马路牙子上蹦蹦跳跳活动着身体。我扔了烟头,问她:“你听什么呢?”
“你说什么?”她蹦着过来。
“我说你听什么呢。”
她把耳机摘下来,给我戴上,一个低沉的男声在歌唱:“有些东西,可以没头没尾毫无来由地闯进你的世界,你只要一接触,就惊叹于它的美丽,只要几秒钟,你就知道这东西是美的,让你愣在那儿,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从她那个破旧的爱华随身听里听到的
就是这么个东西,我不知道那男人在唱什么,但转眼之间,我就跟着他飞起来了,只看到夜空中的无数星星奔涌而来。
“好听吗?”她大声问。
“好听。”我声音嘹亮地回答。戴着耳机说话,总会不由自主地放大音量,我知道自己的声音太大了,可还是非常响亮地问:“这是谁唱的?”
“塞尔日?甘斯布。”她用法语腔调说着歌手的名字。
我点头,随着音乐的节拍不断点头。电车来了,一曲终了,我把耳机还给她,她从随身听里拿出磁带:“借给你听。”那是一盘TDK 磁带,上面用钢笔写着歌手的名字,我接过来:“我去翻录一盘,下礼拜还给你。”
夜晚的电车空荡荡的。两节车厢中间的连接处,脚底下是转盘,我们就坐在那儿,季阳问我:“你喜欢普鲁斯特吗?”
我一下不好意思起来:“喜欢啊。”
“伊利耶?贡布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