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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的“养廉银”与“陋规”(4)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 作者:张宏杰


清代州官和县官拥有直接收税权。因为没有严格的监督体系,他们在向百姓征收税款时,通常都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收一些。多收的这些,就要给上司分点肥。比如各州县本来应该收一万两银子,但是他们乱收费,收了两万两。多出这一万两,他们自己贪污了五千两,剩下那五千两,得送给包括总督在内的上级官员,这就叫“钱粮平头银”。

那么除了州县官有直接收税权外,还有些权力部门有大笔的收入。比如海关和税关会收到大量税款。他们也一样,本来应该收一万,巧立名目收上两万,其中有五千,送给上级,就叫“关规”。 粮道衙门交漕粮时多收些,叫“漕规”。盐道衙门向盐商乱收费,叫“盐规”。总而言之,只要是有油水的部门,都得给上级分点肥。你要不这样,上级就会把你这些油水给砍了。所以有的地方还有一项奇怪的收入,叫“香规”,这是什么呢?大伙儿到泰山和武当山这些名山进香,这些地方的庙里就生意特别红火,收了很多香火钱,收得多了,和尚就要分给县令一点,县令再给上级送一点。这就叫“香规”。

以上我们说的是“规”。

至于“礼”,就是官员们过年过节时给上级送的礼。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名目繁多,以至于他要建立一本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他们一年至少要送五种礼。

一是“见面礼”。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 “见面礼”。

二是“节礼”,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比如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也就是买官的钱。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离任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这些规和礼,加到一起,就是所谓的“陋规”。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规和礼都形成了固定的数额,成了一种变相的财政制度。每位官员都得收,你不收就没钱办公。连著名清官林则徐也公开收受“陋规”。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地方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陕西粮道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这一年“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其中的“抚”就是陕西巡抚林则徐。那么林这一年所得“陋规”多少?张集馨说,计“每季白银一千三百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他这个粮道衙门一年要送给林则徐一万两白银。

不管多大的天灾人祸,林则徐的“陋规”都会旱涝保收。我们很难想象林则徐会为了一己之私不顾百姓死活。这一事例只能解释成,离开了这笔“陋规”,林则徐个人生活以及巡抚衙门的日常运转就无法继续。这个例子可以说明,“陋规”其实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看,陋规这个事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由于清代没有财政审查制度,收多少陋规,完全由官员的良心做主。而良心不可依恃,贪婪是人的本性。“陋规”就给贪腐带来了极大方便。比如两江总督,本来一年收四万陋规就够花了,但是一届比一届收得多,最后收到了十八万两。那么四万两用来办公,多出那十四万两,就落入私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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