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月前。现在我是这家书店的夜间店员了,而且我爬上爬下梯子就像只猴子。这的确是有技巧的。你把梯子推到位置,固定住轮子,然后弯曲膝盖直接跳上第三或者第四级横杠,用胳膊向上拉,维持这股冲劲儿,不一会儿你就会离地五英尺了。爬的时候,要向正前方看,而不是向上或向下,保持目光聚焦在自己脸前方大约一英尺的地方,会感到那些花花绿绿的书脊在你经过时模糊地放大。你要在脑子里数着横杆,最后当你到达正确的位置,就去伸手够你上来要取的书……为什么要够?当然,你要斜靠过去。
作为一项专业技能,这或许不像网络设计那么有卖点,但也许更有趣。而且以现在这个情况我会接下任何工作。
我只希望更多地运用我的新技能。因为可怜的顾客人数,半影先生的24小时书店其实并不是全天营业。事实上,几乎没有任何顾客,有时我觉得自己更像夜间看门人而不是店员。
半影卖二手书。这些书一律状况极佳,很可能都是全新的。他白天买来这些书——你只能卖给这个名字写在橱窗上的人——他肯定是个苛刻的顾客。他似乎不太在乎畅销书单。他的存货很庞杂,我猜除了他的个人口味,他买书怕是没有什么特定的模式和目的,所以这儿没有青少年魔法或是吸血鬼警察的书。这太可惜了,因为这书店正是那种让你想买一本关于青少年魔法的书,想成为一个少年魔法师的地方。
我告诉朋友们关于半影先生的书店的事,他们到店里来,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架,看我爬上布满灰尘的高处。我通常会甜言蜜语地哄他们买些什么:一本斯坦贝克的小说,一些博格斯的故事集,一本厚厚的托尔金分卷什么的——所有这些书都证明了半影的兴趣所在,因为他储存了每个作家的全部作品。我最少也会让我的朋友们买张明信片。前台有一摞明信片,是描绘书店门面的钢笔画——线条细致的老式样,也不酷,但现在又变得酷起来——半影卖一美元一张。
然而每几个小时赚一美元付不了我的薪水。我不明白我的薪水是什么付出来的。我完全搞不明白这书店是怎么经营下来的。
有个顾客到现在我已经见过两次了,是个女人,我很肯定她就在隔壁的“交好”店工作。我对此很确定是因为,两次来她都化着浣熊一样的浓浓的烟熏妆,浑身烟气。她有着明朗的笑容和布满灰尘的金棕色头发。我猜不出来她的年龄——她可能是个糟糕的二十三岁女人也可能是相当不错的三十一岁女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知道她喜欢传记。
她第一次来书店,绕着前面的书架慢慢地浏览,拖着脚步,心不在焉地舒展着关节,然后来到前台,问道:“有那本关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书吗?”她穿着粉色的背心和牛仔裤,外面罩着一件蓬松的乐斯菲斯牌夹克,说话带着点鼻音。
我皱皱眉回答道:“可能没有。不过让我查查。”
半影有个数据库,装在一台破旧的米色老式苹果电脑上。我在键盘上敲了作者的名字,电脑发出了一声低鸣——成功的声音。她挺走运。
我们歪着头浏览放“传记”的区域……就在那儿——只有一本,闪亮如新。或许它曾是本送给做技术总监但并不真正读书的父亲的圣诞礼物,又或许这个“科技”父亲想要在Kindle电子阅读器上读它。不管怎样,有人把它卖到了这儿,而且通过了半影的检验,真是不可思议!
“他可真帅!”“乐斯菲斯”妞边说边把书举到一臂远的地方。白色封皮上的乔布斯向外凝视着,一只手托着下巴,戴着一副圆眼镜,看起来有点像半影的那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