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见月伤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见了婊子。去嫖的时候,可以叫十个二十个的年青姑娘聚集在一处,样子很有些像《红楼梦》,于是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贾宝玉;自己是才子,那么婊子当然是佳人,于是才子佳人的书就产生了。内容多半是,惟才子能怜这些风尘沦落的佳人,惟佳人能识坎坷不遇的才子,受尽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成了佳偶,或者是都成了神仙。
在无聊的时候,以看似无聊的笔法捕捉某类人的形象,那也无意间看出生命的本色。只有思考者将问题沉淀下来的时候,才能如此潇洒地处理它们。这就有了玄思的力量。中国的作家要么只会愤恨,要么仅仅能伤感,在与灰暗周旋的时候,一个个都显得呆傻,或者智商不及恶势力那么强大。鲁迅的幽默,显示了他的强大——在知识、慧能、情感上覆盖了眼前的黑暗,那些可笑的存在几乎都成了手下的玩偶,任其嬉笑,随意东西,那背后便有其阔大的背影在。而这样的时候,我们就想起拉伯雷、吴敬梓那样的人物。这在《故事新编》里显得格外突出。有时候那种黑色幽默的场面,是可以和西方诸多杰出的作家媲美的。
鲁迅的幽默,在于常常从文人不屑写的话题入手,从反雅的地方看世间的荒谬。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可以入文的话题,竟在那里获得精神的亮度。在审美的层面,他开创了许多新视角。《马上日记》几乎是真实、琐事的罗列。但题旨一般人怎可小看?从己身的日常起居,写到广大的世间,都水到渠成,不必雕饰。那些不正经的词语有时让读者发笑,后来却引入严肃的话题,我们在笑中恍然大悟,原来我们是这样可笑的一族。《论“他妈的”》这样写道:
“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份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言行都很温文尔雅。然而愚民究竟也有聪明的,早已看穿了这鬼把戏,所以又有俗谚,说:“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娼!”他们是很聪明的。
于是,他们反抗了,曰:“他妈的!”
但人们不能蔑弃扫荡人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有时,也或加暴力于所谓“他妈的”的生命上,但大概是乘机,而不是造运会,所以无论如何,也还是卑劣的事。
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赖门第,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就是“他妈的”,围绕在上下和四旁,而且这还须在太平的时候。
但偶尔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惊异,或表感服。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饭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你自然可以说这是笑话,可是沉静下来,便觉得悲哀,觉得可怜,似乎都被他刺痛了。是呵,我们何尝没有这样的劣根呢?他在介绍《死魂灵百图》时,就看到了反讽的力量,并把这些新的审美理念输进中国。含泪的笑,幽怨的笑,催促出反叛的文学。其间的经验,后人并没有很好的总结。
现在,对他眼中的美可以有这样的基本结论了:鲁迅是一个带着奇妙的美意进入汉语世界的人。他远采汉唐之韵,近得民间之梦,旁及域外之魂。以写实而通幽玄,因战斗而获柔情,于喧嚷中有静谧,在无望中得自由。因为有了鲁迅,中国的审美地图被改写了。此后,我们才拥有了能与世界真正对话的真人,有了可以炫耀的新文艺的传统。我私自以为,一卷鲁迅书在手,乃天地间最大之快活。与之为伴,方能随其吟之舞之,便可以入诗意之境。在无趣、无智奚落着大众的智商的时代,有了这样的诗意,我们的世界还不至于荒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