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西康省委书记廖志高来渝开会时,特地问:“叛徒冉益智枪毙了吗?”当得知冉仍是自由身,且还三番五次找组织解决工作问题时,廖十分震惊,声称绝不能让这样的叛徒逍遥法外。于是,1950年5月,中共重庆市委就冉益智问题向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呈递了专题报告,认为冉益智“叛党后即融进了敌特垃圾堆中,造成川东地下党惨重损失,知之者无不愤恨烧心,许多烈士遗言仍清晰在耳,此人若不法办,对党员的气节教育有损,且难平众忿,难安死者”。经邓小平批准,冉益智被抓了起来。解放后,冉益智一直心存侥幸,他在所写的交代材料中还特地提出了“我的愿望和要求”:“我以戴罪之身,除静候组织的处分外,不知今后能否准许我以一个普通知识分子的资格去参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以求立功自赎。为了免犯错误和以观后效,可否给我以一定的工作联系。此外可否投考军政大学或其他的学校,以俾重新学习,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并待指示!”
然而,历史并不宽容给革命事业造成危害的叛徒。1951年2月5日,重庆市人民法院判处冉益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个出卖冉益智的余永安,因为当时不是中共党员,只是一个倾向革命的进步群众,所以,解放后有关部门对他没有按叛徒论罪,而是按“坏分子”身份对他实行关押改造。
这是叛徒的应有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