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容忍即自由”思想的解读(1)

容忍即自由:胡适的政治思想历程 作者:李建军


为了能够更加充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1959年3月9日至12日,胡适写成了《容忍与自由》一文。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写这篇文章时,最初拟用的题目即是《政治家的风度》,后又改为《自由与容忍》,直到最后才改作《容忍与自由》的。由此可见,一方面,胡适写这篇文章一开始就是有明确的政治诉求的,即他是为政治家养成“容忍”的“风度”而写的,更是为开辟民间组党的自由而发的;同时,在“容忍”与“自由”的关系上,我们发现,“容忍”的重要性增加了,“容忍”逐渐从认识与行为的客体转变为认识和实践的主体。

在这篇文章中,胡适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他对容忍与自由关系及其可能在政治上产生的影响等方面的认识。胡适认为,在言论、宗教和政治自由的历史上,容忍是一种最难得的也是最稀有的态度。人性总是喜同而恶异的,一个宗教的或政治的团体总相信自己的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必然相信那些与自己不同的见解是错的。一切对“异端”的迫害,对“异己”的摧残,都是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不会错的心理。这也是一切不容忍的根源所在。所以,胡适的结论是,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在此,胡适还对他少年时的不容忍态度做了公开的“忏悔”。他说他少年时引用《王制》的“四诛说”对《封神榜》和《西游记》的批判“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王制》的“四诛说”实际上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依据。《王制》所说的“四诛”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胡适说,当时他要以此为借口“杀”人,而十多年后,在新文化运动中,他的反对派又以同样的理由要“杀”他,道理都是一样的。没有“容忍”别人的“自由”的雅量,自己也不可避免地时时地受着失去自由的威胁。所以,“容忍即自由”——只有每个人都有了“容忍”的精神,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自由”可享。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