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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家人莫管地方政事 2

向曾国藩学领导艺术 作者:周玉柳


儒家认为,父亲即使有过失,儿子也不应该去批评、指责。曾国藩遵循这一儒家的原则,不直接和他父亲去说,而是请求叔父去劝说,在劝说的方式上,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理来讲,父亲干预地方公事,地方官不高兴,而且一旦开了个头,就会没完没了、“日不暇给”;从情来说,有损儿子的声名,他认为要是地方官不给面子,那么儿子的面子就会受损;无形之中,也会招致别人的怨恨。这样行之有法,言之有理的劝说,当然很能够打动人心,其父也就会不去操那份闲心。

有一件事情,曾国藩是处理得很好的。当时在湘乡当县长的是朱诒孙,从曾国藩的家信中隐约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名声较好的官,后来因在镇压太平天国中有功,升为宝庆知府。他在湘乡任上,财政亏空很大,达一万六千两银子。当地一些绅士,也许是和他关系好,是领导的朋友,也许觉得他是个好官,于是他们想出一个出钱帮他垫补亏空的馊主意。对于这个主意,曾国藩是坚决反对的。他强调说:“至于帮钱垫官之亏空,则我家万不可出力。”他的理由有三点:

一是亏空数额大,每都要摊派上千串。提建议的是几个人,一旦摊派就要牵涉到很多人,那时“仍是巧者强者少出而讨好于官之前,拙者弱者多出而不免受人之勒。穷乡殷实小户,必有怨声载道者矣。”结果会给老百姓增加负担,引起社会怨恨。而且一旦这样做,后来的官也会照着样子做,那样的话,“若相援为例,来一官帮一官,吾邑自此无安息之日矣。”

二是不符合国家用人的要求。乡绅的本意是想通过垫补财政亏空,促成朱县长的提拔。曾国藩认为这是不能做的。他说:“官之补缺皆有呆法,何缺出轮何班补,虽抚藩不能稍为变动。”“若不轮到班,则虽帮垫亏空,通邑挽留,而格于成例,亦不可行。若已轮到班,则虽不垫亏空,亦自不能不补此缺。”按照惯例,即使偶然有特殊变通的情况,也要巡抚、总督打个专门的报告,否则不能做。特别是为了朱的提拔而帮助垫亏,曾国藩更是认为不可,“若以朱公之实授与否,全视乎亏空之能垫与否,恐亦不尽然也。”

三是曾国藩认为官府的亏空不是做事情造成的,而是官吏贪腐造成的。他指出:

县之亏,亏于官者半,亏于书吏者半,而民则无辜也。向来书吏之中饱,上则吃官,下则吃民。名为包征包解,其实当征之时,则以百姓为鱼肉而吞噬之;当解之时,则以官为雉媒而播弄之。官索钱粮于书吏之手,犹索食于虎狼之口。再四求之,而终不肯吐,所以积成巨亏,并非实欠在民,亦非官之侵蚀入己也。

书吏是宋明清的一个传统特色。他们精通法律条文,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大小官员完全依赖他们处理事务;他们工资收入低,但是直接与百姓打交道,贪腐渠道众多,是官场贪腐的基础。他们上吃官,下吃民,中饱私囊,危害甚大。因此,曾国藩是万万不希望家里人参与摊派乡民,以做“厉民之举”的。他的父亲提出了一个改革旧的“包征包解”粮饷的建议,曾国藩认为是一个破除“从前之大陋风,实为官民两利,所不利者仅书吏耳”的好办法,他是赞成的,而且也希望他的弟弟曾国潢促成此事。可见曾国藩在管理家人不干预公事上还是有原则的,即有损声誉、有害百姓的事情不做,有利于官府、有利于百姓的事情还是可以做。

曾国藩经常教导弟弟曾国潢,不要干预地方公事,要求他做一个好的乡绅。他弟弟帮助乡里人做好事,他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是要求他“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做一个“鬼服神钦,到处人皆敬重”的人。曾国藩严格要求家人的这种做派,值得后人学习与效法,曾国藩能够在外面做稳官、做好官,与家庭人员的积极支持,在乡里安稳为民也是分不开的。倘若他们在家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恐怕清政府也不会放过曾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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