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从四种萌芽的角度去看待这些伦理倾向,这些倾向都是普遍性的,会随着我们从伦理的存在向道德的主体转变的成长和发展过程而变得具体起来。他将这些道德概念称为“仁”、“礼”、“义”和“智”。“仁”指仁慈怜悯,在我们与君、父母、兄弟、配偶和朋友的(主要)关系中得到体现。它也许是孟子哲学中最为基础的概念,可将其他所有概念结合在一起,而且孟子认为,它在那些即刻的而非延缓的关系中占据着更突出的位置。因此,我们可以说,它在朋友关系中最为普遍,而朋友关系在几个重要关系的层次中处于几乎垫底的位置上。我们应当看到,这与科维诺哲学有异曲同工之处。“礼”关乎礼仪和仪式,要求人们要举止合宜,显示对他人尊重。“义”关乎正当性、价值观和态度;它源于我们内心的羞耻感和对免于耻辱的渴望。最后,“智”指智慧,以及判断力。它有助于我们接受“礼”和“义”,并将它们恰当地整合进我们的生活之中,因为有时,社会礼仪和社会价值观需要根据语境来加以评估。孟子解释了伦理之存在是如何变成这四个概念中的道德之主体的。
孟子的伦理倾向以及定义它们的道德概念揭示出,在个体和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平衡,在四种道德概念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流动关系。在西方思想之中,如在基督教二元论中,道德主体是与伦理存在相隔离的,与此不同,在孟子思想中,我们始终是伦理的存在。接受和适应是孟子哲学的关键。他认为社会需要接受个体内心的善,而个体则需要接受来自社会的援助之手。他对于主体与世界间的关系的看法与康德有关伦理和道德间的差异的看法相类似。然而,在康德看来,先验的理想主义与有原则的人联系在一起;在孟子看来,人内心的某些天性将伦理与道德联系了起来:四种萌芽为人类奠定了基础,需要随时间加以哺育和培养。这种成长并非从坏到好的成长,也不是从前俄狄浦斯(pre-Oedipal)到俄狄浦斯(Oedipal)的成长,因为我们具有本能的和天生的道德感。孟子的人性观是语境性的而非概念性的,其结果是,耐心、延缓和道德判断都被整合进了他的哲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