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一个星期之后,我被诊断患了癌症,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接着,是手术、化疗,一晃就是一年多。掉光了头发、体重不足90斤、走路摇摇晃晃的我,跟着丁炳昌回到了海南。
休养了几个月,我对丁炳昌说,我想买台电脑。
“你要买什么?”丁炳昌听不明白。
“电脑!打字的电脑,上网的电脑!”我大声嚷嚷。
丁炳昌瞠目结舌:“你连打字都不会,买电脑干什么?”
“不会,就不可以学吗?”我反问。
“那你以前为什么不学?”
“那会儿工作忙,现在有大把时间嘛。”
“对呀!”丁炳昌觉得这下可抓住了理,得意扬扬,“以前工作很需要时,你都没学,现在休养在家,还学它干吗?”
“这还不明白?”我振振有词,“正因为捡回了一条命,才更珍惜每一天呀!过去来不及享受的,现在都要享受,你懂吗?——包括享受电脑带来的现代文明!”
“可你学得会吗?”丁炳昌满脸狐疑,“不是我打击阁下的积极性,别又跟学英语似的,学了一年只会说个OK——”他扮出鬼脸,还故意拉长了音调。
这个坏蛋,哪壶不开偏提哪壶!我真想一脚踢过去。但眼珠一转,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大”字,顿时有了底气。
“又翻老黄历了吧?哼,老实告诉你:其实在我生病前,就已在报社学会了打字。”
“真的?”老丁斜睨着我。
“还能是假的?”我理直气壮。
可不是吗?既然打得出“大”字,就一定也打得出“赵”字、“李”字——关键是要像小高一样,什么“螃蟹”都敢吃!嘿嘿,真要感谢小高:是他拉着我的手,帮我迈出了弥足珍贵的“第一步”。
电脑,终于买回来了,就安在客厅里。IBM的名牌,386型号(当时的最高级别),还连带买了电脑桌和打印机,共花了1万5千多元——这大约相当于老丁一年的工资吧。我的想法是:既然要学,就干脆一步到位。那是1994年的春天,我刚好50岁。
等安装人员一走,我立马端坐到了电脑前。我产生了一种感觉:好神圣、好庄严、好了不起啊——我,樊云芳,也开始玩电脑了,也开始向现代人的生活,迈进!而丁炳昌,则环视着空空荡荡的客厅,摇头晃脑:“啧啧,1万5!这家里,其他东西全加在一起,也没几个1万5呀!”
“怎么,心疼了?”我转过身来面对着他。
“哪里!”他嬉皮笑脸:“我倒觉得太便宜了,10万5才好呢!”
我暗自笑了。心想:假如我真要去阎王爷那儿报到,你即使用10万5,也买不回我一分钟的生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