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掀开大衣后摆,抽出柯尔特手枪,然后瞄准,对水箱护栏射了一发子弹。枪口喷出火光,发出巨响,我手上感到一股强劲的后坐力。我又对左前轮开了一枪,将轮胎打成碎片,几块碎片还炸到空中。小货车转了个方向停了下来,驾驶座面对着我,中间只有十码距离。我躲回我的厢型车后方,关起后车门,绕到人行道上,对小货车左后轮又是一枪,轮胎碎片同样四散开来,而小货车也因此往左侧倾倒,差点就要翻车。驾驶员打开车门,摔到路面上,忙乱中用单膝撑在地上起身。他拿枪的那只手不是惯用手,于是急忙把枪丢到另一只手上,我等到确定他真要瞄准我时,才用左手握住右前臂,支撑好柯尔特手枪四磅的重量,依照我多年前受训时学到的方式,对准他的身体扣下扳机。对方的胸口顿时爆出一大片血雾。瘦小子还在车里震惊地看着,不过另一人已爬出车外,踉跄着移动到货车前方,准备对我开火。我向左转身,停了一会儿,支撑住右前臂,瞄准他的胸口,扣下扳机。他的身体同样喷出一片血雾,整个人向后倒下。
瘦小子开始动了。我跑上前,从第一个人的尸体旁把他拉开,再带着他跑向我的厢型车。他吓得不知所措,动作也变得很迟钝。我把他推进乘客座,摔上车门,然后跑向驾驶座。接着,我从眼角余光瞥见有第三个人朝我走来,一只手正伸进外套里。他的身材高大,穿着深色衣服。我支撑手臂,对他开枪,而就在他胸前喷出鲜血的同时,我才发现他是刚刚那位从雪佛兰下车的警察,他伸手只是想拿警徽而已。镶在一块磨损皮革上的金色警徽,就这样从他手中脱落,滚到我厢型车前方的人行道上。
时间静止了。
我看着那个警察,他躺在地沟盖上,整个胸口都是鲜红色,而且鲜血溅满全身。血并未汩汩流出,或随脉搏一阵阵喷出。可见他已经停止心跳了。他的衬衫上破了个大洞,动也不动,头转向一侧,脸颊贴着柏油路面,双臂展开,我看得到他手上颜色黯淡的静脉血管。接着我看见路面的黑,嫩草的绿,以及天空的蓝。我能听到在新生枝叶间窜动的微风,以及刚才枪战时回荡的声响。瘦小子透过厢型车的挡风玻璃先看看那警察,再看看我。我发现校警的车子出校门后就往左转,以低于正常的速度前进。刚才这地方不知射了几十发子弹,也许校警正在犹豫该不该管这件事,或者根本就不敢插手。我的目光穿过那辆车的挡风玻璃,看见他们脸色苍白。车子正以约十五英里的速度向我驶来。我瞄了地沟盖上的警徽一眼,皮革上的金色徽章跟了那警察一辈子,已经磨得十分光亮。我站在原地没动,再看看自己的厢型车。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一件事:要对人开枪很容易,要克制自己不扣下扳机才是最难的……
校警的车正缓缓向我驶来,我只听见车胎压过路面沙砾的声音,其他什么都听不到。接着,时间又开始运行,我脑中也不断大喊着快离开,于是我动了起来。我仓促爬上厢型车,将手枪丢到中间的位子上,然后发动引擎,急速回转,速度快到连我们车子一侧的轮胎都离地了。瘦小子几乎整个人被甩到车门上。我转回方向盘,踩下油门往南冲。我从后视镜能看见的视野有限,不过还是看到校警打开他们车顶的警灯追了上来。我旁边那孩子虽然还张着嘴,但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正努力想在座位上坐好,而我也努力想加快车速摆脱追捕。幸好路上没什么车。因为这里是新英格兰一个懒洋洋的小镇,而且还是大清早。我让车子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前进,双手紧握方向盘,指关节用力到都失去血色,我仍旧凝视前方,仿佛不想知道后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