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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正在流逝,我只想到这点。他们叫我开车一定是某种测试,而这至少要花上我宝贵的十个小时。十个小时,我可没那么多时间浪费。而且这辆车实在难开极了,不但又旧又慢,引擎跟驱动装置还不断发出吵人的轰鸣声。悬吊系统也很破旧,使得开这辆车像坐船般一直上下颠簸。不过两边车门上的后视镜很大,让我可以清楚看见后方十码的状况。我正在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上往南开,一路平静。我有把握后头没人跟踪。非常有把握,但不是百分之百确定。
我放慢速度,转动身体,用左脚踩油门,然后低头脱掉右脚鞋子放到膝上,用单手取出电邮装置。我把装置贴在方向盘上,一边开车一边打字:马上到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南下过肯尼邦克后第一个休息站见我,要带烙铁跟含铅焊锡,去电子市场或五金店找都好。我按下发送,就把装置丢到旁边座位上,接着穿回鞋子,重新挺直身子踩下油门,再看看后视镜。没人跟踪。我在脑中做着计算:肯尼邦克到新伦敦大约要两百英里,也可能再远一点,以五十英里的时速,四个小时能到。如果是时速七十英里,则要开两小时五十分钟,而每小时七十英里应该就是这辆车的极限。也就是说,我最多能有一小时零十分钟时间自由运用。
我以时速五十英里开在右侧车道,每辆车都超过我,没有车在我后方。没人跟踪我,我不确定这是好是坏,说不定他们暗中安排了其他方式监视我。我在二十九分钟后经过肯尼邦克的匝道,然后又开了一英里就看见指示牌,上面写着再过七英里就到休息站,还有餐饮、加油站跟洗手间的图案。这七英里花了我八分半钟,接着我就看见右边有条两旁都是灌木的斜坡。这里的视野不怎么好,虽然树上枝叶都是新生的,但数量太多,还是遮住了大半视线。我沿着坡道开,最后到了一个标准的州界休息站:一条宽大的马路,两旁是斜长形停车位,右边有几栋低矮砖砌建筑,那些建筑后方还有个加油站。洗手间附近停了十多辆车,其中一辆就是苏珊·达菲的福特金牛座,停在左边最后一排。她跟艾略特正站在车旁。
我慢慢开过她面前,比了个“等一下”的手势,然后停在她后方第五个车位。接着我让引擎熄火,在好久不见的安静气氛中坐了一会儿,顺便将电邮装置藏回鞋跟,重新系上鞋带。总之我尽量表现得像个普通人,先伸了个懒腰,再开门下车,在附近走走,伸展双脚,呼吸一下森林的新鲜空气。我绕了几圈,检查整个区域,最后站在原地盯着斜坡。没人出现,我听得见公路上车子不多,车声很近也很大声,不过中间有浓密的树林挡住,让我觉得这里很隐秘。我在心中默数了七十二秒,这等于以时速五十英里开一英里路程的时间。还是没人从斜坡出现。要是有人跟踪,绝对不会落后我超过一英里的,于是我放心地跑向达菲跟艾略特。艾略特身穿便服,看起来穿得不太自在,达菲穿旧牛仔裤,以及之前我见过的那件旧皮夹克,她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们两人都没浪费时间寒暄,我也乐意如此。
“你要去哪里?”艾略特问。
“康涅狄格州的新伦敦。”我说。
“车里有什么?”
“不知道。”
“没人跟踪。”达菲的语气听起来像在陈述事件,而不是对我发问。
“可能用电子仪器追踪。”我说。
“会放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