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朋友的婚礼上遇见他,沉默寡言,长发蓄髻,一看就是搞艺术的。他追随着心爱姑娘的脚步,在她的世界里做一个最努力的龙套,每走一步都把自己的退路抹去,你有没有见过他?
路人铜狮张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次数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是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都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份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咂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我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自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时。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地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另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都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到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着胡须,一身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道,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儿,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在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他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
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
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