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世界每个综合性图书馆的书架上,都陈列着现代艺术史的著作。20 世纪初以来,几乎所有国家的学者和批评家,都试图去阐释、去描述那始于欧洲19 世纪中期,并在世纪之交波及全球的艺术世界里非同凡响、熠熠夺目的华章。现代艺术这个词经常拿来与学院艺术或传统艺术作比较,从而指明它那夺目光彩的性质。绝大多数阐述现代艺术的著作蕴含的思想,都将现代艺术定义为对现代生活中正在改变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特性的回应产生出来的艺术。
这种现代生活被看作是都市化的、基于工业生产的并具有社交的流动性。它的性质,由资本或一切皆可进行财富交换的观念所界定。研究现代欧洲的史学家,通常从17 世纪的社会状况入手,因为那是政治、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转折点。最近一代的艺术史家在他们对现代艺术的讨论范围中,则涵括了18 世纪。罗伯特? 罗森布鲁姆(Robert Rosenblum)、迈克尔? 弗雷德(Michael Fried)、罗伯特? L. 赫伯特(Robert L. Herbert)和托马斯? 克劳( omas Crow)全都将18 世纪(尤以法国为主)看成是现代的。
本书所阐述的现代艺术史必然要依赖先辈的理论。朱利斯? 迈耶-格拉斐(Julius Meier-Graefe)的《现代艺术》(Modern Art,1904年出版于德国,1908 年翻译成英文)[1] 第一次系统地将法国画家的成就放在包含了全部欧洲艺术的更大的艺术史语境中来研究。当与保罗? 西涅克(Paul Signac)里程碑式的著作《从德拉克洛瓦到新印象主义》(From Delacroix to Neo-Impressionism,1899)配合起来一同阅读时,我们发觉迈耶-格拉斐将《现代艺术》一书的理论和美学上的根基,建立在现代艺术家及支持他们的评论者所取得的大部分重要成就上。[2]迈耶-格拉斐在他的书中提到的几乎所有现代艺术的早期作品,年代都在1900 年之前,也就是说,不包括20 世纪前30 年产生的极富创造性的成就。也许正因为此,19 世纪的现代艺术史,不仅在学校的艺术史教育中,而且在有关它的文献评论中,都与20 世纪的现代艺术流脉分离开来。
通过分析从19 世纪中期到紧随其后的20 世纪前25 年的现代艺术史,本书试图纠正这种失衡。本书观点的限定参考标准,本质上讲,不仅既具有主观性,同时也根据这些艺术的特征符号来判定它们的归属。本书框定的时限,并不与某件重要艺术作品或某项发明,或某个与艺术生产直接关联的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吻合。恰恰相反,本书的限定参考标准所确认的是,现代艺术是并继续是展现在眼前的城市景观的一部分,现代艺术的展览被置于城市观众的不同群体面前,这些展览对于理解现代艺术的本质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并且,要对现代艺术进行忠实的研究,就必须将艺术品的公众展览与艺术品的个人创作同等对待,共同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