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似乎不长,又似乎漫长极了,我感到身上终于松快了些,于是放开了抱着头和裆部的手(这是我在那个年龄知道的遭遇群殴时的救命法宝之一),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头和裆部这两个致命的部位遭到重创,至于其他的地方例如后背胳膊腿什么的,承受力还是相当的强的。我抬起头看到霍庭靠在讲台上粗粗地喘着气,有些戏谑有些满足地看着我,他满足的眼神当中甚至还带着一分对我的抱歉,在那一刻我非但没有想要杀了他的念头,反而有些觉得他是个好人,虽然我已经被他打得浅蓝色的校服上都沾上了不知是哪里流出的鲜血。那时我只是单纯地想,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亘古不变的真理,我先挑了事儿,侮辱了人家,现在被人家这么侮辱我一顿当然再正常不过,谁让自己那么欠呢?就是在欠揍嘛!这样想着,我已经从地上完全爬起来了,摇晃着站起那一瞬间,我甚至在脑子里构思了一分钟后的画面:我像个古希腊勇士,像阿喀琉斯一样随便抹了一把身上、脸上的血走到霍庭面前无比牛逼地说:出气了吧?交个朋友吧,我相信这个血性的男孩在将我暴了这一顿后会给我这个面子的,我甚至敢肯定他一定觉得我今天敢只身赴约这事儿像个爷们儿。
然而,一根木棍将我所有美好的设想全部打碎。就在我刚想让自己真的像个爷们儿一样向霍庭走过去的时候,从霍庭身后直接飞过来一只椅子腿,飞在了我的脑袋上,事后我越回忆越肯定一个事实,这一下比之前的五分钟所有落在我身上的攻击都要疼,我又倒了下去,真不争气,原来爷们儿与包之间只有这么短的距离,我当了包,一个十足的包。在这次倒下去的同时我忽然想起了那个脸上被教科书印出道道的女孩,如果说没有这一棒子,我也许还真的能和这个大眼睛发生点儿什么,但我知道,我又一次像个包一样倒下了,被这样充满羞辱性地攻击之后倒下了,我甚至没有见到棒子另一端握着棒子的手以及挥舞这只手将木棒砸向我的那个人。我趴在地上听到霍庭用我从来没听到过的一种能吓死人的声音喝道:“你他妈咋还打!没完了!”
“刚才你们都拥在前边踹他我都没挤进去,过过瘾,过过瘾。”我知道声音出自刚才打我的人,这声音有些熟悉,我忽然想起来了,就是我羞辱霍庭那天站在他身边同样也被我踹了一脚的那个男孩。说实话,很客观地说,这孩子长得让人讨厌,不是因为他打我最后这一下我这么说,真的不是,任何一个有正常审美的人见到他都会觉得这是一张讨人厌的脸,一张堆满了让人不舒服的烂肉的脸,我同样回想起来那天我之所以也踹了他一脚,就是因为觉得他长得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