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与“小鱼”。
T这家拥有两千多名职工和上亿资产的公开上市的跨国公司,真正的大老板是掌握最大私人股份的Fish——“鱼”先生。
“鱼”是全公司唯一每人必须冠以“Mr.”才能称呼的“先生”,而北美一般同公司人之间都以first name(名字)称呼。
“鱼”先生在T公司具有双重属性:至高无上的权力和至低无下的人格。
权力:“鱼”先生有权命令任何人,用任何方式讲话,使用任何语言;“鱼”先生可以以任何理由雇任何人、炒任何人,并保证一旦被他炒出公司后,没有任何人敢再雇那个人。
人格:“鱼”先生曾经强奸女职员,曾经无数次在各种场合侮辱过职工而未承担过任何法律上的麻烦。
“鱼”先生未曾听过任何一个人当面指责他的人格和过失,但这种指责或议论在T公司未曾有一天完全终止过。哦,不对,去年,一位上海籍的同事老王在受到“鱼”先生的无端侮辱后冲进他的办公室让他当面道歉,也许那是“鱼”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被职工当面指责。后来老王离开了T公司。
在生意上,“鱼”先生是一条饥饿的“鲨鱼”,他三十年前从一个锁匠铺子起家,一个个公司、一口一口地吞并,一直吞并出今天T规模的跨国集团公司。
“鱼”先生在T公司的影子无处不在,无处没有鱼腥味。
“鱼”先生是犹太人,新乔与中国同事背地里叫他“鱿鱼”。
而斯坦也是犹太人,他是T公司大“鱼”的“鱼目”,本身也是一条小“鱼”。
高中肄业、锁匠出身的斯坦,在T公司的五个VP中排名第一,第二、第三依次为著名学府工学硕士出身的工程部VP和具有高级财会证书的主管财务的VP。
“鱼”先生、斯坦和T公司总裁布雷基三人的办公室比邻而居,同在二楼,而实际上“鱼”先生和斯坦一大一小两条“鱼”对布雷基这个新来的总裁形成一个环形的包围状。当“大鱼”不在时,“小鱼”便自然地充当了“鱼目”的作用,既观察对面身材高大的邻居,也可凭着其处于入口处的天然地理优势观察到进出的所有职工,使“大鱼”能安心地度过不在公司的短暂时光。
如果允许笔者用比较刻薄的方式来形容斯坦其人的话,那就是鱼腥气十足,人情味极少。另外与始终保持鲨鱼般蛮横姿态的“大鱼”先生相比,斯坦更像生长在亚热带深海水域中的一种颜色和形状随时可变的“变色鱼”。
在“鱼”先生面前,斯坦是一条唯命是从只会摇头摆尾的软体鱼,颇似海蜇一类。“大鱼”先生对斯坦的任何指令——无论是工作上的还是私人性的要求,斯坦都以百分之二百的尺度将其放大执行,并总是在布置给下属时加上一句“是鱼先生交代做的”。
而在对直接部下克里斯和出口部其他间接部下讲话时,斯坦的态度足以与“大鱼”相媲美,表现出鲨鱼般的蛮横和无理,绝对不给对方表现平等姿态的机会,也不允许对方对他的任何言论发表评论。
斯坦的“小鲨鱼”性还表现在他向出口部要订单时的贪婪,总是张开血盆大口。无论每个月的销售额如何打着滚往上翻,订单一张张往他嘴里倒,他都会一口将之吞下即刻又张开大嘴呈嗷嗷待哺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