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山东聊城人。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在濉溪矿务局工作时,办公地点和职工宿舍都在濉溪三堤口。他住的是几排宿舍中最南面的一排。宿舍没有围墙,紧挨着一望无际的农田。一九六二年七月的一天,他在食堂吃过午饭回到宿舍,因天热,就开着门。宿舍里有两张床,他的床冲门放着,就半躺在床上,边抽烟,边不经意地向外望。过没一时,他忽然看到离他四五十米的一座坟上,冒出个头。头有巴斗大,状类人头。接着出现类人的身子。身子很短,大概四十厘米。它在坟上停留一刹,就直着向他的房间冲过来。冲过来的速度非常之快,没等他有所反应,就冲进了他的房间。冲进他房间就朝他怀里扑。在扑的时候,其鼻子首先向他的鼻子伸过来,似乎要从中嗅到什么。那鼻子肉乎乎的,足有拳头大。在它的鼻子就要沾到他的鼻子时,情急之下,他用尽全力,双臂猛地将它推开。推时感觉很沉,就像是在推一个身高马大的人。那物被推开后转身就逃,一眨眼就在茫茫田野里消失不见了。
以后,王某在这地方又住了一年多,无复此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