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宿县境内一户钱姓人家,在美味的食品一再不翼而飞后,婆媳关系急剧恶化起来。婆婆认定是媳妇偷吃了,并一再为此打骂她,媳妇却一口咬定与她无关。可在封建礼教依然盛行的年代,媳妇的分辩是没有意义的,她不得不有泪往肚里咽,无奈地承受着这一恶名。
为了好吃的东西不再被偷吃,婆婆采取了措施:她把她认为好吃的东西都挂了起来。但这并没能防住“贼”,那被挂起的东西还是没了。这不仅使媳妇罪上加罪,也迫使婆婆完善了她的措施:在悬挂物的下方撒上一层草木灰——她要偷食者留下足迹以取得确凿证据。这天,在又有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她如此悄悄地作了布置,就故意早早地下田去了,以给“贼”提供上钩的机会。
婆婆下田后,媳妇和其他人也相继下田去了,家中只剩下请来做家具的木匠。起初,木匠只是做自己的活,并没有注意周围。但这家狗的反常举动,使他好奇起来——他见它老是围着女主人撒草木灰的那一片地方转。于是就边干活,边留意起狗,想弄清它到底要干什么。他见那狗又转了一阵后停下,往地上看起来。看了一会儿它走到院中,衔起一双在太阳下晒的绣花鞋回来。它将鞋放下,两只后爪踏进鞋中,像人穿鞋那样穿好,直立着走进草木灰地。到了悬挂物下方,举起两只前爪抱住它,伸嘴在里面吃起来。吃过之后,小心地松开悬挂物,又像人那样走出草木灰地,把鞋脱掉,再衔起送到原来的地方放好。做完这一切,回到它那常待的地方躺下,心满意足地闭目养起神来。
钱家婆媳为丢失吃的东西而吵闹不休的事,木匠也有耳闻。他目瞪口呆地看完上述全过程后,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是狗在作祟!中午,当又故意晚回来的婆婆看到草木灰地上的鞋印和悬挂物内的吃物荡然无存后,不容分说就去打儿媳妇。木匠马上制止说:“算了,别打了,不是她,是狗。”就把狗“作案”的全过程,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一家人听了,都唏嘘不止,婆媳间的误会自然也就消除。从此一家人一齐防范起狗来,那狗就偷不到好吃的东西了。
自木匠揭穿狗后,不知怎么,狗就和他形影不离起来。他收工回家,狗就跟着他直到他进家,他来上工,狗就在半路上等。后来他换了一家干活,狗也是天天如此。又过了几天,他转到离家较远的邻村干活,狗只跟了他两天就不跟了。狗的这些反常举动并未引起木匠的警惕。在他看来,它不就是一条狗嘛!
木匠到邻村干活,要经过一片树林地。这天——是他到邻村干活的第五天早上,他像往常那样去邻村上工。在他走到树林中央的时候,看到钱家的狗从前面的几棵树后走出来,站到小路的中间,面他而立。狗眼露凶光,龇牙咧嘴,颤动的喉管里响着可怖的低吼。他瞟眼往狗走出的地方看看,有个刚挖的坑。坑约长两米,宽一米,深一米。与常见的坑不同的一是它没有棱角,二是挖上来的土细碎,细碎到像是用筛子筛过。“这不是人挖的,是狗挖的。”作出这样的判断后,又联系到这些天狗的所作所为,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它这是要咬死我,再把我埋上。”想到这里,他飞快地放下工具包,从里面抽出一把利斧,愤怒地对狗大声说:“畜生,今天不是你咬死我,就是我杀了你,来吧!”话音未落,狗先发制人,张开血盆大口,腾空向他扑来。他躲闪不及,用左手遮挡,狗一下子就咬住了他的小臂,并把他往坑的方向拽。狗牙透过肌肉,咬得骨头咯咯作响。身材魁梧又强壮的他,没有被狗的这一招击倒。说时迟那时快,他右手举起斧头向狗劈去,慌乱中砍到了狗的屁股上。狗虽受了伤,但并不致命,它一边咬住他的胳膊不放,一边用两只前爪撕抓他的咽喉和胸部,还一边把他往坑的方向拉。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木匠不顾疼痛,再次举起斧头,向狗的腰部劈去。这一劈,砍开了狗的胸腔,狗立即倒地。
木匠杀死了狗,虽是多处受伤,然无大碍。他喘息一会儿,收拾起工具,到钱家去了。到了钱家,把得罪狗后,狗如何算计他,他又如何杀死狗的前前后后讲了一遍。钱家人不仅没怪他,还出钱给他治了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