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沉溺(二)

沉溺 作者:迪亚斯


我进去时她还醒着,正在用手从裙子上摘去小线球。我在沙发上垫了块毛巾,我们一起看电视。我们选定在西班牙语新闻频道:戏剧化的归她,暴力的归我。今天一个小孩从七层楼上摔下来,却还活着,除了尿布什么都没破。歇斯底里的保姆,重约三百磅,正霸着麦克风。

简直是天大的奇迹啊!她喊道。

妈妈问我是否找到了贝托。我告诉她我没去找。

这太不应该了。他告诉我他可能要去一家学校学商业。

那又怎么样?

她从来不理解为什么我们再也没什么话好说。我曾经试图解释,什么都会改变,但都一样,但她认为这类说法的存在,只是为了等着被证伪。

他问我你怎么样。

你怎么说的?

我告诉他你很好。

你应该跟他说我搬出去了。

他要撞上你怎么办?

我难道不可以来看妈妈?

她注意到我胳膊收紧了。你应该学学我和你爸。

你没看见我在看电视?

我那时很生他气不是?可现在我们也可以讲讲话了。

我这是在看电视还是做什么?!

星期六她要我带她去购物中心。作为儿子我觉得这上面欠她很多,我们俩都没辆车,得走上两里路,穿越南蛮[1]居住区,去坐m15地铁。

出门前,她拽着我在公寓里穿梭,检查窗户有无关好。她够不到插销,所以要我去测试。因为开空调,我们从来不开窗,但我还是走完了这套程序。把手放到插销上还不够,她一定要听到喀哒响声。这里不安全。她对我说。洛雷娜懒了一下,你看他们对她做了什么。他们揍她,把她锁在自己家里。那些深色男吃光了她所有的食物,还打电话。电话!

这是我们没用长途电话的原因。我告诉她,她摇了摇头。这可不是好玩的。她说。

她不太出门,所以一旦出门就是件大事。她穿衣打扮了一番,甚至还化了点妆。这是我为什么没有反对带她去购物中心的原因,即便我的买卖星期六一般能赚很多钱,我卖给那些去贝尔玛和在云杉公园[2]里的小孩。

我认识这巴士上半数的小孩。我用帽子遮住脸,祈祷不要有人过来买东西。她看着外面的车流,手插在皮包里某处,一言不发。

我们到了购物中心,我给她五十元钱。买点什么,我说,一边憎恨着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她的样子:在货筐里挑来拣去,把什么都弄得皱巴巴的。以前,爸爸会在每年夏天结束时给她一百元帮我们买新衣服,她差不多要一个星期才能花掉它,但买来的也不过几件衬衫和两条牛仔裤。她把票子折成方形。三点钟见。她说。

我在商店里游荡,呆在收银员的视线范围里,这样他们没有理由盯着我。这巡游路线从我们的劫掠年代开始就没有变过。书店,唱片店,漫画书店,梅西百货。我和贝托过去在这些地方发疯似地偷东西,每次两三百元地偷。我们的方法很简单——拿着个购物袋走进一家商店,装满东西再出来。那时保安不如现在这样严格。只要在出口玩点小把戏就可以。我们在商店出口前站住,付款买几样不值钱的东西,免得人家怀疑。你觉得怎样?我们问对方,她会喜欢吗?我俩都见过很蹩脚的扒手干活。抓起来就跑那种,不可能没麻烦。我们不是这样。我们慢悠悠地走出商店,像七十年代的肥胖老爷车。贝托最精于此道。他甚至和中心保安说话,向他们问路,他的包鼓鼓囊囊,我呢,站在十尺开外,得意非凡。他搞完后笑笑,扬起包来打我。

你别这样胡来了,我说,我可不想为了这档子事进监狱。

你不会因为行窃进监狱,他们只会把你交给你老子。

我不知道你,我爸爸打起我来狠着呢。

他大笑。你知道我爸爸,他手是弯着的。那老黑有关节炎。

我妈妈从没怀疑过,即使我的衣服衣橱都装不下了。但爸爸不是那么好蒙。他知道什么东西值什么价钱,也知道我没有固定工作。

你会被抓住的,他有天对我说,等着瞧。等你被抓了,我会给他们看你拿的所有东西,他们扔你这个蠢货就像扔块臭肉一样。

[1] Redneck,指脖子晒得红红的美国南方贫苦农民。

[2] spruce run park,新泽西州一处群山环湖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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