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若你碰到他》 菜鸟 1(2)

若你碰到他 作者:居尼尔斯 著


丁素是有些发愣的。

高中和大学时期为了保持做一名优等生,她错失了许多事情,例如爱情。在她的青春岁月里,好像没有什么和男性走得特别近的记忆。陈觅这样的举动她本该排斥,可奇怪的是,她内心好像并不这样。

就把他当亲人吧,丁素不再多想。

来S市其实已经三个月,丁素一直住在封培时安排的酒店,还从未看过城市风光。她的家乡是老城,房子并不怎么高,建筑物也不怎么新,不像这个簇新的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很宽敞,路旁的热带树特别高大,绿得就像快要滴出绿水似的。

“喜欢这儿吗?”

车里安静,陈觅的声音却一点都不突兀。丁素的脑袋仍然扒着车窗,她欢喜地答:“喜欢。”

“喜欢什么?”

“树、房子、窗子、马路、绿绿的巴士、巴士的粤语报站、湿润的空气……一切一切。”

她的声音轻快明朗,带着笑意。这笑意似乎感染了陈觅,他也禁不住嘴角浮现微笑,道:“你喜欢的是新鲜感。”

丁素终于把脑袋从车窗上移开,看着陈觅说:“是啊。更喜欢的是这里的生机,总让我有一种我会在这里大展一番拳脚的感觉。”

听了她的话,陈觅笑开了。

丁素看着他,觉得他笑得真的很好看。她忽然有些惋惜,为自己——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交往。

“你小时候好像没有这么雄心壮志。”陈觅说。

丁素道:“那是小时候我跟你不熟。”他怎么会知道她从小把他当敌人,在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打听他高中的成绩,在他考大学的时候打听他的高考分数,一直以他为隐形的目标呢?

“听阿姨说,你小时候很讨厌我。”

他这么直接,丁素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转开脸说:“也不是讨厌啦。对你应该是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吧。”

大概是丁素的话令他想起了什么,稍稍静默片刻后,陈觅无声地笑了。

陈觅的房子在市区一处比较安静的小区,他住三十二楼。丁素进屋后,第一时间就冲到了阳台。这里的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S市整齐的马路结构和高高低低的房子。

看着远方的景物,丁素高兴地说:“我也要在这里买一套大房子,把爸爸妈妈都接过来。”

陈觅道:“冬天接过来过冬就好,其实老人家并不喜欢这里。”

丁素琢磨了一下陈觅的话,又听见他问:“喝果汁还是可乐?”

“果汁。”她说。阳台上有风,不大,和着森林和海的味道,暖暖的,丁素幸福得闭上了眼睛。

陈觅拿好果汁出来就看见一张满足得像小猫一样的脸,他望着她,并没有打扰。此前他对丁素很陌生,父母给他打电话托他暂时照顾这个小妹妹的时候,他是觉得麻烦的——独身生活久了,就连照顾一只猫一只狗都会觉得是问题,何况是照顾一个大姑娘。

不过今天的接触却令他意外,丁素和他想象中被父母宠坏的女孩完全不同。她是个有活力,有战斗力,而且内心澄净的女孩。正如她喜欢S市的新鲜感一样,他喜欢她带来的新鲜感。

未来一段不长不短的日子,他们的生活应该不会太平静。

入职第一天,陈觅送丁素上班。丁素下车时,他叮嘱:“记得,在职场,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切忌太过张扬,一定要保持低调。”

丁素笑:“放心吧。过去二十一年,人际交往从来不是我的弱项。”

陈觅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便走了。

丁素在T&C三十八层的办公大厦前驻足良久,默默欣赏着自己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工作的地方。

从低处仰视大厦,除了觉得大厦越往上越尖之外,她并没有其他特别的感觉。其实,T&C办公大厦设计感很强,要从远处观看才会发现,这大厦是以金字塔结构来设计的,S市人都习惯性称之为“金字塔”。

她知道那个常常在各大媒体上出现——外界评价褒贬不一,但其实影响着中国几代人的公司最高行政总裁就坐在顶楼上班。

或者,能有机会去看看顶楼的风光也不错。思及至此,丁素终于打断自己云游的思路,她有些兴奋地想:新的人生终于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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