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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哈佛法学院,为自己的热爱而努力(4)

我在哈佛上大学 作者:石榴花 刘鹏飞


在国内的时候,国际法专业论文的选题,通常是就某一法律原则或案例进行分析,我按照这样的模式最初选定的题目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在中国国内的执行和实施》。但是在收集写作材料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这样的题目没意思,因为这样单纯地分析国际公约的执行问题,很容易陷入“总结现状-肯定成就-批判不足-展望未来”这样类似八股文的形式,因为“从理论到理论”的证明过程本质上无异于格物致知。后来我经过长达3个月的查阅资料以及与导师一次又一次的沟通,最终将题目选定为《中国国内气候变化决策制定机制与国际气候谈判的关系》,讨论的是由哈佛政府学院的一位教授提出的在国际关系领域享有盛名的双层博弈理论(Two-level Game)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该理论的提出者认为双层博弈只适用于民主机制已经十分健全的联邦制国家,比如美国,但我想证明的是,现在的中国社会也存在着至少是类似的双层博弈,因为尽管中国没有法律上的联邦制(de jure federalism),事实上的联邦制(de facto federalism)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相互制约与平衡的作用。虽然最终由于时间限制等原因,我对于论文的结果并不十分满意,但我认为这篇论文的经历给我带来的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态度方面的进步和转变意义非凡。

经过长论文的磨炼,我对自己读博士的期望有所调整。在我跟一位从国内来哈佛交换学习的博士生朋友聊天时,她说:“在国内因为一开始考研的时候选择了刑事诉讼法,仿佛自己的路径就被设定好了,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能或是可以对其他的领域感兴趣。到了哈佛以后一下子面临这么多、这么自由的选择,才恍然大悟,原来有那么多有意思并值得学习的东西!”我最初博士申请时想做国际环境法的课题,只是凭借自己对环境保护的单纯的兴趣,但其实真正接触到实践的机会非常有限,所以,所谓的“兴趣”在本质上往往是路径依赖。因此尽管长论文的风波使我花了比其他同学更多的时间,也使得我的S.J.D.申请准备工作显得十分仓促(因为绝大部分同学S.J.D的研究计划都是在长论文基础上的延伸),我还是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在博士申请时换研究项目。经过一番思考,我觉得可以让我感兴趣并且当成一项长久的事业来做的课题应当具有两个要素:其一,要与中国社会相关;其二,要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最终,我将题目定为《中国企业在非洲的发展》,既平衡了与中国相关以及具有实践意义这两点,同时也兼顾了我的国际法专业背景。我原以为换题目会给导师留下不好的印象,可是正相反,我的想法得到了导师充分的支持,而且他也认为我的新选题非常有意义。就这样,在完成这一系列的思考过程以后,我的申请过程,包括组建导师团队和撰写研究计划等都顺利得令人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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