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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看黄碟案调查4

底线 作者:郑琳 杨亮庆


2002年8月20日,陕西当地媒体《华商报》以《夫妻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派出所辖地内的一起案件。其基本意思是:当地一张姓农民夫妻俩,18日晚上在自己家里看黄碟,被接受举报的派出所民警上门检查,在收缴黄色光碟的过程中,张某与警察发生冲突,后者将张某强行带走。

报道引出了一个有趣的话题:在家看“黄碟”是否违法?对于这类行为,警察有没有权力或义务进行制止和查处?

报道一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从当时舆论所表现出的态势看,绝大部分人同情或者支持张某夫妻并谴责警察的越权行为。尤其是当警察以张某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将其刑拘并提请逮捕之后,舆论更是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今天,只要搜索当时的有关内容就可以发现,不管是传统媒体的报道,还是网络论坛的帖子,几乎都陷入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人们将批评的矛头直至警方甚至宝塔区委区政府,大有用唾沫星子淹死人之势。直到11月初,这种情绪依然强烈存在,并且只要媒体一有新的动态消息,媒体就会热闹一整天。

那段时间,我作为一个新闻评论人的角色,在一家报纸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大意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如果看黄碟的地点就在居民家里,那么根据住宅权等私权受严格保护的原则,只要住宅空间里没有发生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违法之事,别说是警察,就连国王也不能闯入;第二,针对警方所提出的张某有抗法行为一说,媒体不应该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就基于情绪而断然否定或者不予调查报道,而是应该秉持客观、中立的原则,对双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平衡调查和报道。

10月底的一天,时任中青报常务副总编辑樊永生(虽然他是高层领导并且是资历很深的新闻人,但按照中青报不唯上的价值标准,我们很少称呼他为“樊总”,而是亲切地叫他“老樊”)把我叫到办公室,他手里拿着一叠报纸对我说:“杰人,延安看黄碟这事,一直没个定论,我也感觉媒体界有预设立场之嫌。中青报是负责的大报,你也是法律科班出身,更有利于认识和把握这个事。你能不能近日去一趟延安?”老樊一字一顿地补充道:“记住,我不要你人云亦云,我要真相。”

带着老樊的嘱托,我当天就赶到了西安,和华声报最初报道此事的记者江雪简单会面之后,就直奔延安。

在延安,我接触大量当地的官员、警察、司法干部、律师、记者、民众、退休老红军等各类人士,听到了各种不同的言论,这是当时公开的舆论报道中根本看不到听不到的场面。

官员向我抱怨:本来就是一个屁大的事情,结果让延安形象严重受损,以后怎么做群众工作啊?

警察向我诉苦:查处黄赌毒,是国家层面布置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内部亦明确规定,看到黄色出版物,一律没收,因为这样才能杜绝污染源。可现在,就因为扣押几张正在看的黄碟,为什么会如此尴尬呢?

律师看到我不是一味听他的,脸色立即从热情满面转化为冰天雪地,他警告我:“案子百分百错了,不好好整整这些臭警察我誓不为人。”他还表示,今后如果我想要采访张某夫妇或其家人,必须先经过他的批准才能进行。

司法官员则忧心忡忡,他们告诉我,最大的担心,是怕这个案子最终真的起诉到法院来,那么,发法官和检察官都会跟着挨骂、倒霉。

民众则议论纷纷,有说张某夫妇平时喜爱看黄碟,有时甚至不避旁人,这是一种陋习,警察管管也没错;也有人表示,只要警察不放人不承认错误,他就会支持张某夫妇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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