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钢笔还给母亲。
她说是她送了给陶陶的。
我说:“这是叶成秋送你的纪念品。”
“不,叶送的是支帕克,这支是我自己的。”
“他那时哪儿有钱买帕克钢笔?”我诧异。
“所以。”母亲叹口气,“那么爱我,还不让我嫁他。”
在幽暗的灯光下,母亲看上去不可置信地年轻,幽怨动人。
也难怪这些年来,叶成秋没有出去找青春貌美的情人。他一直爱她,也只爱过她,自当年直到永远。
她嘲笑自己,“都老太婆了,还老提当年事。对,你父亲怎么样?”
“唠叨得很。”
“有没有抱怨广东女人生的儿子?”
“有。”
“当初还不是欢天喜地,自以为杨家有后,此刻看着实在不成材了,又发牢骚。”
“还小,看不出来,也许过两年就好了。”
“男孩子不会读书还有什么用?年年三科不合格。陶陶十五岁都能与洋人交谈,他的宝贝至今连天气报告都听不懂,现眼报,真痛快!”
我惊奇,“妈,你口气真像他,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他同你早离婚,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何苦咒他?”
“你倒是孝顺。”
“妈妈。”
门铃响起来。
我当然知是什么人。
偏偏母亲还讪讪的,“这么晚,谁呢。”
一姐去开门,进来的自然是叶成秋。
我如沐春风地迎上去,“叶伯伯,有好几个礼拜没见你。”
“之俊,见到你是这个苦海中唯一的乐趣。”
我哈哈地笑,“叶伯伯,恐怕你的乐趣不止这一点点吧。”
“啊,我其他的乐趣,都因这唯一的乐趣而来。”他继续奉承我。
我们相视再笑。
母亲的阴霾一扫而空,斟出白兰地来。
我说:“叶伯伯是那种令人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人,真想念他。”
“之俊越发圆滑了。”
“老了,碰得壁多,自然乖巧,”我趋近去,“看看这里的皱纹。”我指向眼角。
“芬,芬,”叶成秋叫我母亲,“听听谁在同我们比老。”我们不停地笑。
“咦,这是什么?”他指向我襟前。
“是母亲送给陶陶的古董笔,我别在这里。”
他怪叫起来,“是不是我送的那支?”
母亲说:“当然不是,真小气,八百多年前送过什么还刻骨铭心。”
“之俊像足你当年。”
我分辩,“其实不是,陶陶像她才真。”
母亲说:“外人见有一分像就觉像。”
“我还算外人?”
我低头一想,实在不算外人,我第一个皮球是他买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他买的。
他问我:“还在读书啊?”
我点点头。
母亲咕哝,“有啥好读?六七年还没毕业,不过是什么公司秘书课程。”
我心虚地赔笑。
母亲说:“当年供你留英留法你偏偏要谈恋爱,此刻下了班还到处赶课堂,自作孽。”
叶成秋忙来解围,“喂,再唠叨就是老太婆了,之俊有志气有恒心是最难得的,别忘记我当年也是沪江大学的夜校生。”
我知道他们都没有毕业,都在一九五○年前后到香港来。
母亲咕哝:“那时我们多吃苦……”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