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有福五十多岁,由于胡吃闷睡、烟熏酒泡,身体臃肿,面孔苍白,像是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人体标本。如果夜里碰见他,活人吓得能死过去,死人吓得——当然不可能活过来。他上过两三年小学,肚子里的几滴墨水早已被时光蒸发干净,现在连小学一年级课本上的字都认不全,但是,人民币的各种面值都认得很清楚,从来不会搞错。几十年来,他在乡下的日子如同一卷手纸,被一段一段地消耗掉,上面沾满了污物。
郑有福的老婆是一个丑得不堪入目、怪得不可理喻的女人,她的嘴唇外翻,鼻尖下垂,奇特的长相让脸上两个相邻的器官尤为亲密,以至于鼻子可以轻易地闻到从嘴巴里散发出来的酸腐臭气,嘴巴也可以轻易地品尝到鼻孔里淌出的分泌物滋味。她有理不让人,无理搅三分,最擅长的事情是与人吵架,一只舌头能把难听话搅成铁粒子从嘴巴里发射出去,伤透别人的心。
郑有福和他的老婆,男人最硬的东西在胯下,村里的女人都怕他;女人最硬的东西在嘴里,村里的男人都怕她。
秦月芳点了两荤两素四个菜,外加一个西红柿鸡蛋汤和一盘葱油饼。她刚想出门看看秋梨和月桂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月桂挽着低声抽泣的秋梨回到包间。月桂看着满脸惊奇的秦月芳,气愤地说:“郑有福不是个东西,吃饭来晚了非要饭店的老板给他腾一个包间,饭店老板说暂时没有,让他稍等一会,他就骂人家混蛋,是故意刁难、不给面子。秋梨姐在一旁看不下去,帮老板说了几句话,他又骂秋梨姐‘臭娘们,少管闲事,滚一边去!’”
秦月芳听了月桂的话,怒目圆睁,甩开身边的椅子,夺门就往外冲。月桂一把拉住她说:“月芳姐,他们今天人多,你不要惹他!”
“怕什么,人多还能把我吃掉,发炎的盲肠会脓的疮,早晚要把它割掉!”
秦月芳挣脱月桂,大步冲向餐厅,月桂和秋梨赶紧跟了出去。
郑有福正在理直气壮地训斥饭店老板,一抬头,看见从里边包间板着面孔走出来的秦月芳,楞了一下,连忙招呼她:“月芳也到这里吃饭来了,听说你从北京回来了,我正准备去看你,还没有顾得上。”
“你应该看的人与你一条山沟里生活了多少年你都没有去看,我刚回来几天你就准备去看我,真是不敢当。” 秦月芳走近他,依然板着面孔说。
郑有福几十年前就知道秦月芳的性格和脾气,对她是三分敬畏七分害怕,秦月芳随军后每次探家回到郑长庄,郑有福都是尽量避免见她,远则绕道而行,近则敷衍两句,打招呼、说话的时间短得可以用秒计算。他看到秦月芳身后跟着的秋梨和月桂,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心里想,自己今天是恶狼遇到了母老虎,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你在里边吃你的饭,我们有些事在外边说道说道。”
郑有福陪着笑对秦月芳说。
“这里是人来就餐的地方,听见狗叫唤心里不舒服,吃不下。”秦月芳仍然冷着面孔说。
郑有福看到周围越围越多的人,脸皮红得能滴下血来,也沉下脸来,咬牙切齿地说:“秦月芳,你现在是军用品,我不想与你积怨结仇,你别忘了,现在我是郑长庄的领导。”
“你还知道自己是郑长庄的领导呀,当领导就应该为老百姓办事,你每天都干了些什么?”
“我怎么了,我当领导这么多年,没有功劳有苦劳,也算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你是一身骚气,两袖‘情’风,老公羊发情的‘情’;你也确实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因为你喜欢光着脚丫子趟混水。”
“秦月芳,你说话注意一点,郑长庄现在是我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