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投票选不出“先进生”

不变的是原则,万变的是方法 作者:王振耀


根据我在行政机关的多年实践,对于绝大多数公务员而言,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因而最好不要用“好”与“坏”的简单概念来区分。

我的基本判断标准就是业务的绩效。在我担任司长和减灾中心主任期间,一直坚持这种特殊的评选先进的办法。而在相当多的单位,评选先进就是依靠投票,谁的票多谁就能成为先进。我认为,这样的规则在行政机关相当不妥。这样评选的依据可能是人际关系,而不是业务水平,有的人承担了相当多的业务,但由于不善交往,人际关系并不一定好,结果就不会得到多少票,这样的规则一是不公平,二是未必能达到目的。我倡导的考核办法,是将个人一年的工作评价,划分为十多个项目,然后来进行分别评价,最后综合计算总分。所以,年终评选先进,我倡导按照分数而不是票数来进行评价。这样一种评价办法,原来没有多少票数但实际上承担了多项业务,并且在工作中绩效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能获得较高的分数。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得高分?主要是因为有专门评价工作绩效,还有工作能力评价包括文字水平等的项目。这样的评价办法,并不是取消了领导的评价。因为领导也在参与打分,同时又参加考评委员会,最后决定的时候,司长往往还要说出一些决定性的意见,考评委员会是要尊重的。比如,在几个处参加考评的情形下,一个处的人员较多,这个处的大部分人可能会得分较高,而另一个处较小,人们得分就可能低一些。在决定先进的时候,就要进行协调,如果只有两个名额,那么一个处就只能得到一个名额。这样的平衡,一般都不会造成矛盾。

成为上级眼中的优秀下属,是许多下属的希望。我是一个强调机制的人,人们认为我把事业看得相当高。这样,我眼中的优秀下属,第一位的,就是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并能够做出成绩来。但考核的机制和标准是最为基本的依据,并且具有透明度,这样的结果要更为重要一些。即使是要平衡各个业务处之间的关系,也要将这些情况说明。在我的团队中,大家通过对业务的贡献得到评价,尽管内部也有一些的矛盾,但总体上还是有较强的凝聚力。我们经历的最大的考验就是汶川大地震救灾的具体组织协调,我的团队还算得上合格,国际社会的同行也给予了我们很高的评价。

一把手是树风气的,他的眼界对于整个单位公务员的评价是相当重要的。许多单位通常把写多少讲话稿、开多少会议作为评价的基本指标。我的评价指标较为简单,那就是,一项行政工作,究竟如何使社会受到积极影响并产生明显成效。因为我们是国家机关,我们的工作,关乎到国家一个系统的运行。也许,我的这个标准有些过高。但回头来看,对社会、对困难群众、对机关自身建设,都是很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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