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源的分配,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国外的解决办法就是公开化,非常公开地讨论。舆论经常报道选举即官员选拔的公开性,完全交由社会大众来投票,然后才完成授权。其实,即使总统提名的重要官员,在国会里还要有再审查的程序。而在实践中,国外的议会更多地是在讨论财政问题,拨款问题。据我所知,美国总统向外国救灾援助时的权限,只有10 万美元。所以每逢中国大灾,美国政府表现都不如别的国家甚至不如我国的香港。作为一种补救,美国往往使用军队来运送救援物资或者参与救援,这是法律许可的。我们把国外需要全社会公开讨论来解决的问题授权给行政部门来解决,这是最大的弊端。官员也不是神,都有七情六欲,手一偏,心一动,可能就影响到了国家的大事!
行政官员流动的这些规则,比较起政务官员而言,往往还算简单透明一些。选举官员,比如一个省长为什么要调任到另一个省?这也需要有人推荐,然后才能进入程序。而这个调动的程序化,则是更为复杂的问题。我们的体制不透明,提名也不是公开化运作。为什么会出那么多的大案要案?恐怕与这个方面的不规范有很大关系。
有人认为规则都很好,关键在于运作的人,人不好,再好的体制也不行。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还是规则的问题,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缺乏公开透明的系统程序和技术,许多人认为规定不贪污的规则就是好规则,其实,口号是不贪污,而在细节上则是没有不规范的行为就办不成事,这样的口号和规则何谈正确与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