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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10)

后人口转变迎来新改革机遇 作者:田雪原


到公元483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斯皆教随时设,政因事改者也。皇运初基,旧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厘改。自今悉禁绝之,有犯者以不道论。"参见《北史》卷3《魏本纪》。自此以下各朝代,对同姓结婚的处罚严格起来。唐代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参见《唐律疏议》卷14。明代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参见《明会典》卷14。清代除沿袭明朝的规定外,增加同姓结婚"妇女归宗,财礼入官"的条款参见《大清会典事例》卷756。。与禁止同姓结婚相关联的,是禁止近亲结婚。唐朝规定:"娶同母异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以奸论。"且处罚很严:"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者,徒三年;强者,流三千里;折伤者,绞。参见《唐律疏议》卷26。"唐以后诸朝代,差不多都沿用类似条文,限制近亲结婚生育。这表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在禁止同姓结婚、近亲结婚上态度鲜明,政令不谓不严厉,对促进和保证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健康繁衍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在提高人口教育素质方面,早在战国时墨子的一席话,至今为国人传颂:"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孔子重教,号称学生满天下,有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经过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宋程朱理学规范两次升华,儒学被确定为官学,"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五经"(《易》、《书》、《诗》、《礼》、《春秋》)被指定为教材,使孔孟学说包括后来发展了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成为深入民众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孔子被尊为"圣人",成为一种宗教,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成为束缚广大民众的精神枷锁,其中包含的人口思想影响至深至远。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文举考的是儒家经典,做官做事行的是孔孟之道,儒家学说及其规范成为衡量人口教育素质的标杆,提高人口教育素质之路偏离了应有的方向。

(2)间接干预的人口政策

所谓间接干预的人口政策,是指经济、社会政策中包含的对人口具有调节作用的政策。这种间接干预的人口政策不可小觑,因为它把人口的变动和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具有长期、稳定的作用。主要是休养生息、土地和税收政策中包含的人口生育政策。

①休养生息政策。休养生息是指一个朝代在经历战争和社会颠覆性动荡之后,为了恢复元气而发展农业生产、减轻人民负担和维持安定生活、稳定社会秩序而采取的一种让步政策。考察两三千年中国封建社会朝代更迭的历史,基本上是三段论:初期由乱而治--经过战乱而产生的新的封建王朝,实行一定程度上的让步政策,轻徭薄赋,适当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和发展生产,以期达到国富民强、安居乐业的目的;中期由盛转衰--土地兼并逐渐严重,农民负担逐渐加重,社会秩序逐渐混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逐渐尖锐;晚期由衰至亡--丧失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赋税徭役越来越重,国家财政越来越入不敷出,战争和农民起义越来越频繁,直至这一代封建王朝被推翻。在这种世代更替过程中,人口也随之呈有规律性的变动:初期由减少到增加,中期由增加到停滞,晚期由停滞到减少,随着朝代由盛转衰而增减。一般的规律是,人口增长主要在每个朝代中前期,与休养生息政策紧密相连;减少出生在由衰转亡期,是封建地主阶级腐败加剧和战乱不断的结果。考察秦以后主要朝代的封建帝王,如汉高祖刘邦、唐高祖李渊、宋太祖赵匡胤、明太祖朱元璋等,他们本身或为农民起义领袖,或与农民起义关系密切,深知农民为什么要起来推翻原来的封建朝廷,因而在夺取皇位后,一般都要实行程度不同的休养生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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