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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景惊梦:如何把握发展脉搏(2003—20…

共识 作者:于一 罗晓


对民营经济的忌惮

原罪归属:是谁之过?

当我们回顾过去,原来让全国上下,从民间到庙堂都草木皆兵如临大敌的重大事件,现在看来只是历史中轻描淡写的一笔。譬如,对民营经济的忌惮。

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对民营经济的忌惮,从深处无声发散出来。对民营经济“资本主义尾巴”措辞严厉的定性,以及发现后毫不留情地斩草除根,足见当时社会对民营经济的忌惮之深。

不过,计划经济体制对民营经济的忌惮,并不局限于单纯在经济层面对其讨伐。有的时候,在中国,政治与经济紧密相联,经济曲线很容易与政治曲线合二为一。甚至,经济理论认为行得通的事情,不一定能在政治上顺利行进。意识形态主导社会的年代,对经济的区分,更多来自政治的视角。

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告诫人们,“追求梦想的人们啊,已经付出就要准备付出更多。”中国的民营经济从诞生之日起,就因为背负着社会对其根深蒂固的偏见,而不得不准备付出更多。且不提改革开放之初,民营经济突破恐惧意识流时的艰辛与无奈。即便到2004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到了第16个年头,人们对民营经济的忌惮也并未真正减弱多少。

巨大的商业力量正带给这个社会巨大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用金钱证明自己的价值,谁还要与商业为敌都不会成功。然而,对于那些声名鹊起的中国商人们,很多的人还是愿意对其“第一桶金”寻根究底。等到谜底揭开,潮流英雄的底色上,也不乏大势罪人的冷色调。

在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命运一波三折,从特殊年代的“资本主义尾巴”,到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以至于今天的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英雄。民营企业家身上的正向砝码不断增加,从边缘走向主流,从灰头土脸到鲜活光亮。然而,光环越大,光环下的阴影也就越大。原罪,一个源自基督教的舶来词汇,成为对民营企业家的中国式质疑。当人们不断追究他们聚敛财富的正当性时,一桩桩原罪开始浮出水面时,让不少企业家的光环褪尽。

原罪(original sin)源自基督教的传说,本意指的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无法洗脱的罪行。民营经济的原罪,则被演绎为改革开放初期或早期,由于发展先行、法律滞后所造成的矛盾,民营企业为求生存而做出的种种不合法规的行为。

对于原罪的讨论从1999年以后陆续开始,随着越来越多的富豪落马,2004年前后对原罪的讨论趋于白热化。

有学者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表现为利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以郎咸平为代表。2003年6月16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一篇名为《郎咸平:制度化处理民企原罪》的文章,称“针对民营企业在资产来源及权益上与国有资产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郎咸平把其中利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的行为称为民企的‘原罪’。原罪问题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到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郎咸平建议,“民营企业可以用钱‘赎罪’,具体的‘赎罪’方法为BOT和征收累进遗产税(《民企“赎罪”的BOT方案》)。当然,那些证明是故意欺诈犯罪的例子不在其中,它们自然应该被依法处治,断无商量余地。这也是‘轻罪和解,重罪司法’的精义。”

此外,也有媒体针对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陆续展开讨论。2004年1月31日、2月1日《北京青年报》连续发表两篇文章讨论民营资本的“原罪”,称“原罪”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者“第一桶金”来路尴尬,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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