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秦汉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秦汉中央政府在皇帝之下设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合称三公。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统领百官政务。御史大夫又称副丞相,主管监察百官。太尉掌管军事。从西汉到东汉,三公名称有些变化,亦称为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或称作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之下设有九卿,是分管各项具体事务的官员。九卿名称前后也有变化。《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九卿实际上有10个:
奉常,掌宗庙礼仪。
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
卫尉,掌宫门卫屯兵。
太仆,掌舆马。
廷尉,掌刑辟。
典客,掌诸归义蛮夷。
宗正,掌亲属。
治粟内史,掌谷货。
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
中尉,掌徼循【注释】京师。
【注释】徼循:巡查缉捕盗贼(《古代汉语大词典》)。
从九卿的设置可以看出,其职责主要是管理国家的租税收入、财政开支、刑狱审理、宫殿和京城的警卫、皇帝的生活起居、皇室和宗庙的事务以及少数民族来朝事宜。由三公、九卿及其下属官吏所组成的中央政府是秉承皇帝旨意、执行皇帝命令的国家统治机构。中央政府的首要任务是为皇权服务,国家机器本质没有变化。
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皇帝,皇帝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一切。西汉有一个廷尉叫杜周,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专门揣摩皇帝的意图,秉承皇帝的意旨决定要重判还是要轻判,而不是根据案件本身的是非情况审理。因此,有同僚批评他“不循三尺法”【注释】。杜周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汉书·杜周传》)杜周的说法不一定被所有的封建官吏所认同,却说出了专制君主希望独擅权势的政治理念。《史记》记载:秦始皇“刚戾自用,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这是专制主义发展到极致的一种表现。秦亡汉兴,汉初的统治者奉行黄老清静无为学说,是“衣食滋殖,刑罚用稀”(《汉书·刑法志》)的时期,但是专制主义皇权的神圣地位并没有动摇。
【注释】古代把法律刻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
汉武帝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封建君主,他在位期间抗击匈奴对汉朝边郡的侵掠,打通内地和西域的联系,开发西南夷地区,实行盐铁官营和改革币制等经济统治措施,打击不帮助公家之急和牟取暴利的富商以及放高利贷者,同时还大力表彰儒家学说,提拔大批儒生充当各级官吏。这些政策措施,使封建中央集权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但是,作为专制君主,他没有可能摆脱独擅权势的政治理念。有一位名叫汲黯的大臣,性格耿直,曾经批评武帝说:“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汉书·汲黯传》)说武帝内心私欲太多,在表面上施仁义,怎么能够达到唐虞的境界呢?武帝听后虽然恼怒,但表现得比较大度,并没有治汲黯的罪。
武帝为了加强皇帝决策的实权,对中央政府的权力结构进行了重大的改组,提拔一些秩位较低的官员和上书言事的士人,进入禁中【注释】参与决策,形成“中朝”,又称“内朝”。原来位尊权重的丞相则大权旁落,以丞相为首的公卿“外朝”变成一般政务的执行机构。“中朝”由侍中、中常侍、给事中组成。后来,掌管呈递文书的尚书也进入“中朝”,其职权逐渐扩大了。到了东汉,权力结构比武帝时有了进一步的变化,三公虽然爵高禄厚,实权则转移到尚书台。东汉政论家仲长统说:“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汉末。汉末,以武力起家的曹操当了丞相后,权力结构又发生了变化,很多实权重归丞相府。
【注释】禁中:也称省中,即宫禁之内(《中国历史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