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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要彻底改革(1)

吴康民论时政 作者:吴康民


每年北京“两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例有完善和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话。今年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却十分强调“要充分认识人大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并指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还说,绝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

这之前,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撰文说要“筑牢抵御”主张多党轮流执政、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的“错误思想”。

是什么气候,令今天中央领导人一再强调这个“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两院制和三权鼎立?而且还要费尽力气去“筑牢抵御”?难道当今内地有一般学西方政制的逆流扑面而来?

就我们所知,内地当前风平浪静。即使国际金融风暴吹袭方兴未艾,但中国社会相对稳定。人们正欣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通过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又有宏观调控避免资本兴风作浪。中国现在是世界膜拜的对象,是国际经济舞台的主角,连唯一超级大国美国,也要仰闻中国的鼻息呢。

中国不会走西方议会道路

说西方议会制度会冲击中国人大制度是捕风捉影,但中国的人大制度必须有所改革,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积33年参加全国人大工作的经验、深知人大制度弊病之所在。需要的是大刀阔斧的改革,而不是修修补补的所谓“完善”。

但是,大刀阔斧的改革并不是走西方议会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的“独大”是历史形成的,没有任何其他民主党派可以和中共平起平坐。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国将会大乱。世界各国都十分清楚,不想祖国衰败的中国人更加清楚,只有希望中国大乱以谋取利益的某些外国势力和个别民族败类才有这个希望。

至于两院制和三权分立,中国既已建立一院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并辅以“政治协商会议”,如果“两会”民主产生,已可代表民意,不必另起炉灶。在权力制衡方面,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如能认真贯彻,也可起制衡之效。问题是要提高司法方面的独立审判,避免司法机关受到不必要的干预。

要加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

如果有问题,应该说出在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性上。现在的人民代表,有大半是各级官员。这个亦官亦代表的“兼差”,如何在人大中发言评论,涉及他的尴尬身份。官有上下级之分,同处一堂,开完会之后,上级代表还是管着下级代表,乱说话者也许会惹来麻烦影响前程。

其次,代表虽然经过选举,但候选人都是领导“协商”出来的。民间自行推荐候选人的情形绝无仅有。越是高层次的人大代表,越是要妥当协商分配,来不得半点疏忽。当然不能说这个协商出来的候选人名单,没有代表性,但一些敢言敢冲撞领导官员的,比较有独立思考的,肯定不会在候选名单之列。

这样层层把关,虽有个别太不负众望的候选人被差掉的新闻传出,说明领导的评定与群众心目中的差距。法学教授徐永康在谈到网民对人大意见时说:“草根的网民与庙堂里的代表竟然有如此大的距离,给人感觉是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让人民民主选出代表

官本位制度和观念妨碍了人大制度的改革。有的人把人大代表也认为是一种“官衔”,只是和党委书记、省、市、县长有不同分工罢了。有的人当上了人大代表,也像当上官一样,更妨碍了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社会上发生公共事件,有时闹得群情汹涌,上街示威,也罕见有人大代表介入。也许人大代表缺乏权威,也许人大代表怕事,更可能是人大代表真正无能为力。如果人大代表能算是权力机关的成员,也不至于全国天天有成千上万的上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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