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世界的内部化与世界主权
尽管国家政治顺理成章地发展出了国际政治,但国际政治却不可能进一步发展出全球政治。国际政治与全球政治在政治逻辑上是互相矛盾的,因此国际政治不是全球政治的基础,这意味着政治理论需要寻找另一个出发点。现代政治的游戏规则主要由个人和民族国家决定,而现代政治制度的最大应用范围到国家为止,在国家之外的世界中只有战略而无制度,于是,主权止于国家边界,政治就止于国家边界,而政治进入外部世界就变质为对抗甚至战争。与其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克劳塞维茨的观点),还不如说战争是政治的失败,是政治无计可施之后的赌博。正因为世界被看作是外部存在,所以国际政治的真实含义是伪装为政治的战争,这种政治其实是政治的反面。现代政治的对抗逻辑注定它无望终结世界的无政府状态和冲突问题。无论一个国家内部有多么良好的秩序,也会在世界的整体无序中受到威胁,甚至被卷入到无法自拔的混乱中。当全球化使政治发展为世界规模的问题,国际战略就无能为力了。
有些现代哲学家早就意识到现代政治的隐患。康德就认为应该把国际法发展为世界法(cosmopolitan law),每个人不仅有各自国家的公民权,同时还有“世界联邦”(cosmopolitan commonwealth)的公民权而成为世界公民。可是,如前所言,在世界成为共享世界之前,世界公民无以存在,而是一个伪身份,在此,世界公民的想象显然预支了未来。康德自己也发现世界联邦的想象不可靠(或可导致独裁统治),于是最终相信还是“主权国家的自由联邦”最好。哈贝马斯也同样认为联合国应该把国际法转化为世界法,而人权可以作为世界法的基本原则。可是这些努力有一个共同弱点,就是没有把“最坏可能性”考虑在内,也就经不起深刻的利益和文化冲突的挑战,而且还暗含一种自相矛盾:在试图超越现代政治局限性的同时又维护现代政治逻辑。康德的理想或可应用于文化高度相似的地区(比如欧洲),但终究缺乏解决世界问题的能力,比如说文明冲突、金融战争或霸权统治,甚至无力保证联盟合作的长期稳定可信性(欧盟的分歧就是现实例子)。哈贝马斯指望的人权原则更是当代流行的想象,但人权概念暗含许多无解的“伦理两难”:假如每种人权都是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那么,各种人权之间的冲突怎么办?既然每个人的人权都是绝对权利,那么,各人的人权之间发生冲突怎么办?或者,一个地区的人权与别的地区的人权发生冲突怎么办?所有这些两难困境应该如何裁决?假如能够裁决,则意味着另有高于人权的原则;假如不能裁决,则意味着人权蕴含悖论。人权无疑是伟大的,问题是,人权理论至今仍然尚未完善,仍然存在内在矛盾,因此不足以用于解决冲突。现代政治还试图通过谈判、讨价还价、签订契约去解决问题,且不说国际契约并不真正可靠,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不能谈判、不可宽恕、无法达成契约的利益和权力冲突或者宗教和文化分歧,又怎么办?尽管亨廷顿对世界形势的分析包含许多误判,但他提出的问题足够强劲,从康德到罗尔斯或哈贝马斯,其理论都没有能力回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