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各级级会和后来的全校学生会。两科八级一开始就各有级会,当时每级的学生不多,最多的不过七十多人,遇事开级会决定。平时有个小小的执行机构,有间小屋子,可以洽办事务,也供同级看些书刊。照说,级会的组织该在学校与同学之间起桥梁的作用,把学校的意图与同学的要求沟通起来。事实不是。说它提供了练习组织与办事的机会罢,有一些,不多,只少数几个同学有此机会。大抵会说话的当会长,写字写得好些快些的当书记……每年总是这几个人,变动很少。练习组织也只是个形式,主要是在开会时练习,开会的次数不少。章程的拟订、通过、修正,人员的选举,提案的处理,包括提议、附义、修正、搁置或最后表决,等等,一切模拟议会政治那一套,倒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一九一九年起的学生运动向学校争取到全校学生会的组织后,有了明确的全校代议机构,称为“评议会”,由各级会推选一定名额的“评议员”组成。从此,一般对这一套开会的清规戒律更熟悉了,少数被选进领导机构的同学当然是尤其熟练。熟练也正是被推荐的重要条件之一,其中不止一个现在是我们全国政协的委员,有时谈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还不免以此自豪。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讲所谓三权鼎立,明月三分,同学们勉力效颦,到此算是已得其二,就是立法与行政,司法则一直归学校掌握,直接的主管部门是“斋务处”。但一九二〇年后,同学通过学生会提出要求,一度成立了所谓“学生法庭”,选出了审判官与检察官。学校还居然拨了一笔钱,为法官们缝制了“法服”。我就曾当过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检察官之一,峨冠博袖、大摇大摆地在同学们面前炫耀过一番。但似乎连一桩民事案子都没有处理结束,就收场大吉了。当时因何收场,如何收场,我已经记不清了,可能是因为碰上又一度的学生运动的浪潮,大家无暇于这一类粉饰太平的把戏了。当时盛传美国有几个大中学校搞“学生共和国”的试验,十分新鲜,清华师生中颇有人想如法炮制,也曾鼓吹过一番,当然更是空口说白话了。如今回想,即使这一整套都学会了,学像了,又将怎样?如果一个人认为猴戏值得一看,那就要看真的,要看大的,美国的政治舞台就一直在开台上演,并且愈演愈烈,也愈空虚。当年的清华也曾极小规模地“沐猴而冠”过一番,但实际上始终受着北洋政府外交部所指派的包括美国使馆的一个参事的三人董事会和这会所任命的校长的统治,师生们何尝真正有过提供改进意见的机会?学校行政对待学生的官僚主义和同时的其他学校没有丝毫分别,所不同的是,更多了些从太平洋彼岸直接输送而来的花招而已。从一九一九年起,由于全国政治浪潮的冲击,同学的觉悟有所提高,逐步发展了全校性的学生组织,一面尽管继续玩弄议会政治的戏法,一面由于群众的力量加大,在爱国主义与反官僚主义方面,才终于起了些极初步的作用,下面还有机会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