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海德格尔把死亡现象理解为此在的生存方式,这在西方人学思想史上具有独到性,他对死亡的分析在深刻性上也远超过了前人。但同时,他的这种分析也是建立在以往西方人学对死亡的探索的基础之上的。他自己所提供的注释表明,他至少思考了狄尔泰关于死是生存的界限的观点,雅斯贝尔斯把死亡作为引向“边缘处境”的导索的观点,基督教神学的死亡与来生来世的观点等。这些关于死亡的观点对于海德格尔所作的此在的向死亡存在的生存论分析是有启示作用的。如狄尔泰提出:“归根到底,从生到死,这一关联最深刻而普遍地规定了我们此在的感受,这是因为那由死而来的生存的界限,对于我们生的理解和评价,总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299页,1987;德文本,249页。
死对于人们理解生具有决定性意义,海德格尔对此在的向死亡存在的分析显然也包含了这样的思想。虽然海德格尔是从“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出发来说明问题的,但他用“向死亡存在”这一概念以及由向死亡存在的不同选择来说明此在的生存本质,应该是受到了狄尔泰上述思想的启发的。
海德格尔对向死亡存在的分析的确揭示了此在向死亡存在的动态时间过程,从而从一个方面表明了此在纵向度生存的整体性。向死亡存在(sein zum Tode),无论是非本真的向死亡存在,还是本真的向死亡存在,都表明了这一生存论现象的时间性:先行于自身(即将来)同时又已在世界中(即曾在)寓于世内照面者(当前)而存在。
此在的向死亡存在也更加鲜明地表明了此在生存的选择性、能动性、目的性和被制约性、受动性、条件性之间的矛盾。如果说,此在的非本真的向死亡存在所标示的是此在生存的社会历史制约性、受动性、条件性在矛盾双方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的话,那么,此在的本真的向死亡存在则是此在的选择性、能动性、目的性占了主导地位,此在由此而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二、本真能在
此在的本真能在是此在从常人的非本真的存在方式中收回自己。海德格尔提出,此在的本真能在的见证是良知的声音(Stimme des Gewissens)或良知的决心。
良知是此在的生存现象,不是摆在那里的现成的事实。它只存在于此在的生存方式之中,只是在此在的实际生存中才宣泄出来。从生存论上来看,良知所开展、所归属的范围也就是组建此之在这种展开状态的那些生存论现象:现身、领会、沉沦、言谈。也就是说良知总是给出了某种可加领会的东西,它也是通过具有情绪的存在即现身而从此在所操劳寓于的世界中即沉沦中开展出来的,并以沉默无声的言谈勾连起来的。简言之,良知这种生存现象即是使此在从迷失于常人的非本真状态中带回来,使此在中断去“听”常人。这样一种中断的可能性在于直接被一种声音所呼唤。这种呼唤与日常非本真状态的模棱两可之声、嘈杂之声相反,它以不嘈不杂、明白单义的方式呼唤着。以这种方式呼唤着而令人有所领会的东西即是良知。
从良知呼唤的性质看,良知表征了此在本真生存的全体。良知的呼唤性质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良知所呼唤者是此在本身。二是此在被呼唤向其本己的自身。三是良知向呼唤所及者没有给出任何世间信息,不付诸任何言词音声。四是呼唤者也是此在本身。从这四个方面来看,良知所召唤的是此在,它把此在召唤向最本己的(本真)能在(即本真地先行于自身);呼唤者是处于被抛状态之中(已经存在于……之中)为其能在而畏的此在;同时,良知的这种唤起也是把此在从沉沦于常人状态(已经寓于所操劳的世界)之中唤起。因此,良知呼唤也是以操心的三个环节为基础的。良知的呼声即良知本身在生存论上之所以可能,就在于此在在其存在的根基处是操心。“良知公开自身为操心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