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开卷第一首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个“州”,就是“雎鸠”在河中栖息繁衍之地。再比如,我们常说,说话提意见都要“有的放矢”,那么这个“矢”为什么当“箭”讲呢?请看甲骨文“矢”字的上部为锋利的箭镞,中为箭杆,下为搭弦的尾翎,可见“矢”就是“箭”的象形字。
从以上的字例看,象形的定义和例证是不难理解的。但这里还要说明两点:第一,有人认为象形字有“因形知义,因义知音”的优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知道,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个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于图画的象形字,也必须首先通过语言读出音来,才能表达概念。那种“因形知音”的主张,其实质就是把语言和思维割裂开了。第二,既然象形字要符合“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要求,这种造字法就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仅书写麻烦,而且形体也往往不统一。所以,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象形造字法在各种造字法的比较下越来越趋于劣势,最后只能被有标音成分的、产字最多的形声法所代替。
(二)指事。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这就是说,初看起来可以认识,再细观察就能了解意义,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是这个定义是相当含混的。清代的著名文字学家王筠说:“‘视而可识’,则近于象形,‘察而见意’则近于会意。”(《说文释例》)对“指事字”的理解历来分歧很大,不过多数人认为,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再加上个指事符号做标记的一种字。
我们知道,牛马之类都可以用象形体表现出来。可是“甜”的意思又怎样象形呢?于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一个“甘”字,在甲骨文里就写成口中加一点,表示在舌头上感到甜味的地方,甜字就是从这里演化而来的。
再比如,在上古要表示树的根,就在“木”(树)的下部加一个“点儿”,这个“点儿”就表明根部所在处成为“本”字。要表示树的梢部,就在“木”的上部加一个“点儿”,这个“点儿”就表示树梢所在处成为“末”字。可见“本”与“末”的含意正好相反,成语“本末倒置”也正由此而来。
综上所述,“甘”、“本”、“末”等字都是在象形基础上再加指事符号的指事字。另外还有纯符号指事字,比如“上”、“下”在甲骨文中都先画一横线,再在线上或线下加一个点,横线以上的“点儿”就表示这是上面,横线以下的“点儿”就表示这是下面。指事字在六书中是绝对少数,这是因为绝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来表示。要说明客观物体,可以用象形来表示;要说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会意来代替。
(三)会意。许慎给会意下了这样的定义:“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意思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思,像“武”、“信”二字就是会意字。再比如“步”字,在甲骨文中是脚趾朝上的两只脚一前一后走路的形象。假若两脚要从水中通过则怎样表现呢?那就再把“水”加在两脚之间,这就是徒步过水的“涉”字。如果两脚要登高呢?则又把“涉”字的水旁换成“阜”(左,即土坡),就成为两脚登山的样子,这又组成了新的会意字“陟”(zhì志)。如果两脚要从高山上下来又怎么办呢?则又可以把“步”倒过来,脚趾朝下,甲骨文的“降”字就像右面的两只脚从左面的山坡上下来的样子,这又组成一个新的会意字“降”。由此可见,步、涉、陟、降等都是与脚(止)有关的会意字。